关于自行缴纳2023年度大学生医保费的通知

发布者:彭进发布时间:2022-11-23浏览次数:10

关于自行缴纳2023年度大学生医保费的通知

各院(部):

根据医保发〔202220号文件通知,2023年度在校大学生参加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为350/学生参保后可按规定享受鄂州市城乡居民医保待遇。

缴费学生为2021级、2022级学生。

缴费截止时间:20221230

缴费方式:APP-鄂汇办、支付宝(缴费完成后请保存完税证明备查)

为确保学生医保参保尽参、应保尽保,原则上应在学籍地参加居民医保。若在校学生为医疗救助对象,因已在户籍地资助参保,可以不在学籍地参保;在原户籍地已购买2023年城乡居民医保的学生可不缴纳此费用。

详见附件:医保发〔202220号文件

咨询电话:

财务处  027-60858925   学工处  027-60858865


鄂州职业大学财务处

20221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