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务公开制度

发布者:李昶发布时间:2023-06-30浏览次数:10


  为加强和规范党务公开工作,进一步发扬党内民主,强化党内监督,使广大党员更好了解和参与党内事务,动员组织人民群众贯彻落实好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务公开条例(试行)》等党内法规,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1.党务公开内容

1)党组织决议、决定及执行情况。执行中央、省市工作安排部署等情况,学校党委重要决策及执行情况,工作目标、阶段性工作部署、年度工作任务落实等情况。

2)党的思想建设情况。组织开展思想政治工作、理论学习和党员干部教育培训的计划及落实等情况。

3)党的组织管理情况。党支部的设置、主要职责、机构调整、换届选举、党员发展、民主评议、创先争优、党费收缴、党员权利保障等情况。

4)领导班子建设情况。党支部领导班子职责分工、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执行民主集中制、召开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年度考核评价等情况。

5)党务干部选拔和管理情况。党务干部选拔任用、轮岗交流、考核奖惩,党务干部监督制度及执行等情况。

6)联系和服务党员、群众情况。听取、反映和采纳党员、师生群众意见和建议,帮助党员、师生群众解决工作生活实际困难,接待来信来访、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办理涉及党员、师生群众切身利益重要事项等情况。

7)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落实党内监督制度,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廉政风险防范管理;执行廉洁自律规定,遵守党纪、工作纪律及处理违纪党员等情况。

8)其他应当公开的事项。党员师生群众认为有必要公开的不涉及党和国家秘密的事项。如有党务公开目录外需要公开的事项,须报上级部门批准同意后进行公开。

2.党务公开程序

1)制定目录。党务公开实行谁主管谁负责,公开的内容、范围、形式、期限等由主管部门提出,基层党组织根据上级党组织的党务公开目录要求,规范公开的内容、范围、方式和时限等。

2)内容审核。本级党组织负责人审核公开内容,重要事项由党组织集体研究决定。对于党内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和涉及党员、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等党内事务,要采取仅限于党内公开或先党内、后党外的顺序进行公开。需要报请上一级党组织审核的事项,按照规定办理报批手续。

3)实施公开。党务公开依照党务公开目录进行,如有目录外需要公开的事项,需报经制定党务公开目录的党组织审核同意后进行公开。

4)收集反馈。认真收集党员、群众对党务公开情况的意见和建议,及时作出处理或整改,并将结果向党员、师生群众反馈。

5)归档管理。对公开的党务信息资料应及时登记归档,并做好管理利用工作。

3.党务公开时限

党务公开时限应当与公开内容相适应,一般分为长期公开、定期公开、分期公开、即时公开四种情形。

1)长期公开。对党组织的政策规定、制度规范、机构设置等具有长期性、固定性的内容应当长期公开,直至事项变更、撤销、办结之日结束。

2)定期公开。对在一定时期内相对稳定的常规性工作应当定期公开,一般可以视情况每月、季度、半年或每年公开一次。

3)分期公开。对动态性、阶段性的工作应当根据进展情况分期逐段公开,整项工作结束后应当进行总结性公开。

4)即时公开。对动态性、临时性、紧急性的工作应当在公开事项确定后即时公开,对特别重大复杂的事项,经审批同意可以适当延期。

4.党务公开方式

党务公开坚持规范、实用、简明、灵活和便于党员群众监督的原则,根据不同的公开内容灵活确定。适宜在党内公开的,可通过党内情况通报会、文件、公示和设立文件查阅处等形式进行公开;适合向社会公开的,可采取党务公开栏、板报、电子显示(触摸)屏以及电视、广播、报纸、互联网站等形式进行公开。积极创新党务公开的方式方法,探索通过社会公示、听证和专家咨询、论证等形式,对党内事务决策的过程和结果予以公开。对于党内外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难点问题实行点题公开,把公开的主动权交给群众,群众点到的问题,一般都要公开,使党务公开与解决实际问题相对接;对党务公开后反馈的信息,实行民情恳谈制度,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进行分析排查,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进行研究,广泛收集民情民意,不断增强党务公开的针对性、实效性。注重把党务公开与政务公开等有机结合,形成统筹配套、互相促进、协调运转的工作格局。党务公开栏可与政务公开栏合二为一。

5.党务公开后反馈信息的利用

要明确专人负责党务公开信息收集工作,通过设立专线电话、设置意见箱、确定来信来访接待日等,收集党员、群众对党务公开的意见和建议。对群众提出的合理化意见和建议,及时加以转化吸收,采取切实措施认真整改,并将整改后的情况向党员、群众再次公开。对提出合理化意见和建议的党员、群众,可酌情给予奖励。及时整理党务公开内容和党员、群众的意见、建议及处理落实情况,分类归档,规范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