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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明宿舍创建评选结果

发布者:发布时间:2015-12-01浏览次数:36

作者:ebaitiancms 来源:本站 发表时间:2011/6/29 点击:42103


学生宿舍是学生学习、生活的重要场所,是学校育人的重要阵地。为了积极配合学校举行的“文明寝室创建月”活动,进一步做好学生文明宿舍的创建工作,推动学院精神文明创建工作,教育、引导学生为构建和谐校园做出自己的奉献,中职学院对文明宿舍的创建工作有更严格的要求。

一、评比条件

(一)宿舍卫生要求

1、室内空气新鲜、无异味;

2、室内门窗玻璃洁净、明亮,窗台无杂物;

3、地面干净,门后无垃圾,床下整洁无杂物;

4、室内墙壁无乱贴、乱挂、乱画、乱钉现象;

5、室内物品的摆放,符合学校文明寝室创建规定的要求。

二、日常行为要求

1、学习态度端正,遵守课堂纪律,上课认真听讲,上课及晚自习无迟到、早退和旷课现象;

2、积极参加晨练和院、系组织的其他活动;

3、遵守宿舍熄灯制度,无夜不归宿现象;

4、有良好的卫生习惯,坚持值日制度,讲究个人卫生,维护宿舍集体卫生;

5、无乱泼、乱画、乱丢和乱砸等不文明现象;

6、无违章用电、乱拉电线、使用电热器具及挪移应急灯等行为,不在宿舍内烧煮食物;

7、爱护教室、宿舍等公物,养成节约水电的良好习惯;

8、讲文明、懂礼貌,尊敬师长,文明待人;

9、同学之间相互关心,团结互助,积极开展健康有益的文体活动;

10、不酗酒,不赌博,坚决抵制各种错误思想的侵蚀,做到团结和谐,志趣高雅,共求上进。

三、其他要求

1、文明宿舍的评比结果,作为学生各类评优和对向党组织推荐要求进步学生的重要内容。对获得院、系文明宿舍称号的宿舍的学生,学院给予一定的奖励,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推优”;

2、学生所住的宿舍,在一学年内未获得院、系文明宿舍称号的,该宿舍学生均不作为该年度党员发展和其他评优对象;

3、文明宿舍的评比结果,不仅作为先进党、团总支和文明单位评比的重要内容,还是辅导员(班主任)考核、评优的重要依据,辅导员(班主任)所管理的班级学生在一学年内从未获得院、系文明宿舍称号的,不予参加学院各类评优和表彰。

积极推动学生寝室精神文明建设,能够营造平安、尚学、文明、和谐的学生公寓环境,强化学生寝室的育人功能,现将中职学院“文明寝室”创建活动中获得“文明寝室”称号的单位公告如下:

男生: 105 210

女生: 102 107 303 403 506

希望全院住宿学生都能与文明寝室认真对照,不仅做好寝室的内务、卫生工作,而且更要在安全、学风纪律、精神风貌等方面敢为人先、争作表率。从现在做起,从小事做起,从身边做起,牢固树立“校兴我荣,校衰我耻”的主人翁意识,脚踏实地,尽己所能,全面推文明寝室创建活动的全面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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