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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州职业大学关于开展全校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的通知

发布者:潘峰发布时间:2022-08-24浏览次数:11














鄂大党字〔202225



中共鄂州职业大学委员会

关于印发《2022年全校党风廉政建设宣传

教育月活动方案》的通知


各院部、处室、直属单位:

现将《2022年全校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中共鄂州职业大学委员会

2022817



2022年全校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

活 动 方 案


为贯彻落实省委统一部署,认真执行《中共湖北省纪委关于印发<2022年全省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方案>的通知》(鄂纪发〔20228号)和《中共鄂州市纪委关于印发<2022年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方案>的通知》(鄂州纪发〔20229号)文件要求,决定今年8月在全校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以下简称宣教月)活动。为确保活动顺利开展,取得实效,制定如下方案。

一、活动主题

大力弘扬清廉守正、担当实干之风

二、活动内容

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战略思想和全面从严治党重要论述,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及市第八次党代会精神,加强党章党规党纪和国家监察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深化拓展清廉鄂大建设,推动全校党员干部以优良作风奋进新征程、建功新时代,重点开展五项活动

(一)开展警示教育活动

1.召开警示教育大会。召开全校警示教育大会,各级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带头讲廉政党课,加深对新形势下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认识,准确把握党中央对反腐败斗争形势的科学判断,深刻领会党中央关于一体推进“三不腐”的新部署新要求。(责任单位:校纪委、校党委组织部、各单位)

2.深入开展“以案四说”。把警示教育作为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重要抓手,深入开展以案说纪、说法、说德、说责,通过各基层党组织全覆盖观看警示教育片、传达学习典型案件通报、开展受处理处分人员回访教育等方式,精准提升警示教育效果。(责任单位:校纪委、校党委组织部、各单位)

(二)开展担当实干典型宣扬活动

3.锤炼干部作风。围绕推进下基层察民情解民忧暖民心实践活动,集中宣传展示转作风、解民忧、暖民心的鲜活故事和党员干部担当实干、善作善成的先进事迹。持续深化开展作风建设“三问三治三提升”行动,督促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改进工作作风,强化履职担当,用心用情用力解决好师生的“急难愁盼”问题。(责任单位:校党委宣传部、校党委组织部、校纪委、各单位)

4.选树勤廉典型。大力宣传“勤廉有为”先进典型,弘扬艰苦朴素、公而忘私、不计较个人得失、不贪图享受等崇高品质,引导党员干部敢担当善作为,唯干唯实唯先,形成向先进典型学习看齐的良好氛围。(责任单位:校党委宣传部)

(三)开展纪法专题宣讲活动

5.加强纪法学习教育。依托院级理论学习中心组、党员干部暑期培训班、教师暑期培训班,通过举办纪法知识讲座、开展知识测试、邀请专家学者授课等多种形式,深入开展党章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法规学习。(责任单位:校党委组织部、校党委宣传部、校党委教师工作部、校纪委、各单位)

6.开展专题学习研讨。将纪法教育作为全校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9月份支部主题党日活动、“三会一课”的重要内容,深入开展党纪法规专题研讨,结合高校腐败高发的重点领域,结合师德师风建设,教育广大教职工做“政治上的明白人,言行上的规矩人,良好家风的守护人”。各院部负责学生工作的党支部书记向学生讲授廉洁党课,提高学生廉洁意识和诚信意识。(责任单位:校党委组织部、校党委宣传部、各单位)

(四)开展清廉鄂大建设活动

7.全力推进清廉鄂大建设。深入落实《关于推动“清廉鄂大”建设活动实施方案》,对标清明政风、清净校风、清正教风、清新学风等四大工程建设开展全面自查整改,总结推广经验做法,全面推进清廉鄂大建设。(责任单位:校党委组织部、各单位)

8.开展清廉文化宣传。运用好校内广播、报刊、新媒体等宣传平台,策划推广一批清廉建设宣传海报、专栏等,全方位、多角度、分层次做好廉洁文化和清廉鄂大宣传工作。(责任单位:校党委宣传部、各单位)

9.开展清廉建设系列活动。积极传播廉洁理念,通过举办廉政书画展、微视频展播等活动,提升清廉建设吸引力和影响力。围绕“树清廉家风、创最美家庭”主题,开展“最美家庭故事会、家教家风展览”等活动,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树立良好家教家风。(责任单位:校党委宣传部、校纪委、工会、各单位)

(五)开展党员领导干部集中教育活动

10.开展“三个一”活动。加大干部监督教育管理力度,根据学校机构改革和干部调整情况,分层分类对中层领导干部特别是年轻领导干部开展一次廉政谈话、一次廉政教育基地参观学习、一次纪法知识测试等 “三个一”活动,增强领导干部的法治意识、党规意识、制度意识、纪律意识、廉洁意识。(责任单位:校纪委、校党委组织部、各单位)

三、时间安排

8月中下旬,召开警示教育大会;

8月至10月,各项活动全面开展;

10月,各单位总结并上报活动开展情况。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结合实际认真落实活动措施,扎实推进本单位宣教月活动。各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带头参加活动,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二)注重实效。各单位要聚焦主题主线、创新活动载体,集中开展一系列接地气、形式新、内容实、成效好的宣传教育活动。校党委宣传部要精心策划、深度挖掘,推出一批感染力、传播力强的宣传报道和新媒体产品,增强活动效果。

(三)强化督查。校纪委要加强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着力查纠只部署不落实或落实不到位、搞形式、走过场等问题,推动宣教月活动各项任务落地落实,为宣教月活动有效开展提供纪律保障。

(四)及时总结。各单位要结合实际认真研究制定活动具体实施方案,明确责任分工,细化活动举措,及时总结本单位宣教月活动特色作法,相关情况请于930日前报送校纪委综合室(联系人何娴,联系方式02760858813, 邮箱: ezzydxjw@163.com)。




















鄂州职业大学党政办公室      202281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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