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为保证我校2023年人才培养状态数据采集顺利进行,请各相关单位务必于2023年9月1日前完成前期准备工作,具体工作任务如下:
1.校内教职工信息(用户模板表),责任单位:人事处;
2.校内教师信息(校内教师基本信息表),责任单位:人事处;
3.校外教师信息(校外兼职教师基本信息表),责任单位:教务处;
4.专业信息(开设专业表,专业群设置表),责任单位:教务处;
5.课程信息(课程设置表,授课表),责任单位:教务处;
6.在校生信息(全日制在校生信息表),责任单位:学工处;
7.毕业生信息(应届毕业生就业表-导入模板,上届毕业生年终就业表),责任单位:招就处;
8.实习管理信息(实习管理表,企业数据),责任单位:有实习信息的各教学院部;
9.校舍建筑信息(占地面积、校舍建筑面积表),责任单位:后勤基建处;
10.资产信息(教学仪器设备表),责任单位:资产处。
其它说明:
1.时间节点从2022年9月1日到2023年8月31日之间。
2.填报信息请查看说明,以及工作表内各项目说明,有固定选项的请选择选项中项目填写。
3.实习、就业等数据涉及企业的,请选择企业表中的企业,企业名称必须一致,如不在企业表内的企业,请收集该企业信息汇总提交。
4.请各部门认真准确收集相关真实数据,并对数据负责。
5.完成数据表提交至邮箱9442856@qq.com。
发展规划与政策法规处
二〇二三年七月十四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