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州职业大学纪检监察人员学习制度

发布者:何朝阳发布时间:2022-01-14浏览次数:562

为全面加强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自身建设,不断提高校纪委委员、纪检监察干部政治理论素质和业务水平,增强学习能力、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让党放心、师生满意的高素质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制定本学习制度。

一、适用对象

学校纪委委员及全体专、兼职纪检监察人员。

二、学习时间

原则上校纪委委员及全体纪检监察人员每月组织1次集中学习研讨,集中学习应当保证学习时间和质量。

三、学习内容

(一)政治理论。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部署,及时传达学习上级有关文件、重要会议和领导讲话精神。

(二)党章党规党纪。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等党内法规。

(三)纪检监察业务知识。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监察机关监督执法工作规定》、《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等执纪执法规范文件;学习信访举报处置、问题线索处置、审查调查和案件审理业务知识,掌握谈话函询、初步核实、立案审查调查、案件审理等业务流程和工作方法,提升监督执纪执法工作的标准化、制度化、科学化水平。

(四)综合知识。加强经济、社会、文化、科技、金融、法律、管理等方面知识的学习,不断拓展知识面,促进知识更新,更好地适应新形势新任务对纪检监察干部综合素质的要求。

四、学习形式

理论业务学习采取集中学习研讨、个人自学和专题调研、网络学习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集中学习研讨。将集中学习研讨作为理论学习的主要形式,把重点发言和集体研讨、专题学习和系统学习结合起来,深入开展学习讨论和互动交流。

(二)专家讲学。适时邀请有关专家学者,举办具有针对性的专题讲座、专题辅导报告,交流经验、互动研讨,为全校纪检监察干部解疑释惑。

(三)个人自学。专兼职纪检监察干部应当根据形势任务的要求,结合工作需要和本人实际,明确学习重点,研读必读书目,在学深悟透、融会贯通、学以致用上下功夫。

(四)专题调研。将专题调研作为运用学习成果指导实践的重要途径,围绕研究解决保障学校事业发展的重大问题、教师学生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党的建设面临的紧迫问题,每年至少开展1次专题调研,明确调研课题,深入基层、深入师生,有针对性地开展调查研究,形成调研报告。

(五)实践锻炼。通过“上挂锻炼”和“跟案实训”两种形式,提升专兼职纪检监察干部的业务能力。用2年左右时间把兼职纪检监察员、党风监督员选送上级纪委监委挂职轮训;同时,根据工作需要,在自办案件或上级交办案件中组建专班人员,有针对性开展跟案实训,提升实战能力。

(六)网络学习。专兼职纪检监察干部应当充分利用“学习强国”等网络学习平台开展学习,拓宽学习渠道,提升学习效果。

五、学习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全体纪委委员及纪检监察人员要树立自觉学习、终身学习的理念,端正学习态度,把读书学习作为一种岗位责任。集中学习或自学要认真做好学习笔记,注重学习实效。

(二)严肃学习纪律。集中学习原则上不允许请假,确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者,需履行书面请假手续。

(三)坚持学用结合。在集中学习和自学的基础上,聚焦现实问题积极开展调研,研究探讨解决实际问题的新途径,学以致用、知行合一。

(四)精心组织安排。由综合室负责拟定学习计划,资料准备、人员组织、检查考核和学习档案的整理归档工作。

 

附件:鄂州职业大学纪检监察人员2021学习培训计划表

 

 

                                            中共鄂州职业大学纪委检查委员会

                                                    2021年1月21日

鄂州职业大学纪检监察人员2021年度学习培训计划.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