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时节祭先祖,气清景明护廉洁。为进一步严明纪律,持之以恒抓好作风建设,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提醒广大党员干部职工:清明期间,廉洁随行,提倡新风,文明祭扫,安全出行,过一个文明、廉洁、安全的清明节。
加强警示提醒。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加强对全体党员干部职工的教育管理监督,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筑牢思想堤坝,严防“四风”反弹,持之以恒抓好作风建设;倡导树立文明节俭祭扫新风,做文明风尚的引领者,移风易俗的践行者,文明祭祀的执行者,做到不碰底线、不越红线,心存敬畏、令行禁止。
重申纪律要求。全体党员干部职工要自警、自省、自重,坚决做到十个“严禁”:严禁使用公车或利用职务之便借用管理服务对象车辆进行私人祭扫、外出旅游、探亲访友等活动;严禁用公款购买、变相购买各类私人祭扫物品,或用公款为回乡探亲、祭扫的党员干部、亲友提供旅游、餐饮住宿等接待安排;严禁借祭扫之机接受下属单位及管理服务对象安排的宴请、住宿及赠送的礼品礼金等;严禁借祭祀之机用公款相互宴请或到私人会所聚会;严禁以祭祀名义大操大办甚至借机敛财;严禁祭扫活动铺张浪费;严禁违规参加或组织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严禁节日期间值班人员擅离职守、脱岗、空岗、漏岗等行为;严禁在公共场所焚烧祭祀用品,或组织、参与封建迷信活动;严禁违反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进行祭扫活动。
加强疫情防控。严格遵守校园疫情防控封闭管理规定,清明期间不出市,转变祭祀理念,改变祭扫方式,倡导不聚集性祭奠,将实地实物祭扫转变为注重节日文化内涵,以家庭追思、网上祭奠、远程祭祀、植树纪念等安全文明方式寄托哀思、祭奠逝者,以绿色祭奠推动社会文明进步。党员干部要优先带头,树立安全文明祭祀理念,严格遵守清明节期间“十个严禁”纪律要求。
履行监督职责。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将坚持严的主基调,拓宽监督举报渠道,创新监督方式和手段,对顶风违纪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诚挚欢迎广大师生争当“四风”监督员,让监督“探头”无处不在,使“四风”问题无处遁形,营造文明、健康、清廉、和谐的节日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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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州职业大学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
2022年4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