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时间:2011-09-19 00:00:00 点击:1293
校内各单位:
为配合学校国家骨干高职院校的建设,普及科学知识、弘扬科学精神,更广泛地传播科学知识、科学方法和科学思想,现面向全校师生开展系列讲座活动(原则上以科普知识与社会服务内容为主)。请校内各单位积极宣传并组织教师申报。
申报者的条件及要求为:
1.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或具有研究生以上学历;
2.专业学术讲座讲授内容最好通俗易懂,具有大众化特点;
3.科普知识与社会服务讲座内容要新颖、知识性强,具有一定的普及性与应用性。
请有意申报的老师,认真填写讲座申请表(见科技处网站下载中心),并交至所在单位,各单位于2011年9月30日之前统一报送科技处(15717801957)。
特此通知。
科技处
2011.9.1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