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第八届湖北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2-06-04浏览次数:39

来源: 时间:2012-06-04 09:58:23 点击:630

校内各单位:

湖北省第八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工作已经启动,为做好此次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我省社会科学工作者在2009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期间公开出版(以第一版第一次印刷时间为准)或发表的科研成果,可申报参评。

2、已经去世或调离我省的社科工作者在上述期间的科研成果,也可申报参评。

3、系列丛书以单本成果独立申报参评;个人完成的多卷本成果(已出齐)可作为著作类成果参评。

4、一部著作中的章、节不能单独申报;多人撰写汇集而成的论文集不能作为著作类申报;由个人撰写的专业学术论文集可作为著作类申报;系列论文是指专题研究所取得的系列研究成果。

5、凡已获得相当于省部级奖的成果不再申报参评。

6、凡担任本届评审工作的专家不得申报成果参加本届评奖。

7、党政系列副省级以上领导干部的成果不申报参评。

二、申报程序

1、登录网上申报系统。登录湖北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网上申报系统( ),进入“第八届湖北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栏块。

2、认真阅读评奖文件。了解有关评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然后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进行申报。

3、如实填报信息。进入“申报填表”栏,按系统提示要求,如实、准确填写各项内容。申报人如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申报人本人承担。

4、下载打印申报表。网上申报完毕,请与科技处联系,待科技处审核通过后,方可完成网上提交。(不经科技处审核提交的,系统将不允许再做个人信息的修改)通过审核后,进入“下载打印”栏,输入报名序号和姓名,下载并打印“湖北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表”。

三、有关要求

1、此次申报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请各单位根据申报要求,认真组织,切实提高申报质量。

2、申报材料以单位集中申报,科技处不接受个人申报。

3、需提交的申报材料如下:《湖北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申报表》一式三份;申报著作类成果必须报送原件2份;论文类成果必须报送原件1份,复印件1份。有重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成果需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

四、申报时间和费用

1、申报时间:2012年5月24日至2012年6月8日。逾期不予受理。

2、申报费用:根据上级部门要求,对申报成果者收取一定的申报费和评审费。(此费用由省社科联收取)

其他未尽事宜,请与科技处联系,联系人:黄丽;联系电话:15717801957。

科技处

2012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