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2-2013年度第一学期讲座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2-09-06浏览次数:36

来源: 时间:2012-09-06 08:47:40 点击:2107

校内各单位:

为配合学校国家骨干高职院校的建设,普及科学知识、弘扬科学精神,现面向全校师生开展系列讲座活动(以科普知识与科研社会服务内容为主)。

现将申请校级讲座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申报对象:具有副高以上职称或具有硕士学位的在职教师。

2.申报要求:专业学术讲座讲授内容最好通俗易懂,具有大众化特点;科普知识与科研社会服务讲座内容要新颖、知识性强,具有一定的普及性与应用性。

3.实行助讲、督讲制。每场讲座由主讲人设一名助讲,主要负责讲座的宣传广告、组织听讲工作;督讲由科技处负责,负责了解、记录听讲人数、讲座效果和照相报道工作等。

4.校级讲座听众不由单位部门组织,实行学生自愿听讲原则。

5.由各院系部符合条件的主讲人按要求填写《讲座申请表》(见科技处网站下载中心),并于2012年9月30日之前交至所在单位,由所在单位统一上报科技处,科技处对有关材料进行审核。

6.科技处办公电话:15717801957;联系人:黄丽。

特此通知。

科技处

2012.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