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时间:2013-11-13 10:04:36 点击:2836
校内各有关单位:
根据《鄂州职业大学科研工作量管理办法(试行)》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学校将对近年来我校取得的科研成果予以评选奖励。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奖范围
在2010年1月1日—2013年12月31日期间完成的,且符合《鄂州职业大学科研工作量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的科研成果均属于评奖范围。
二、奖项设置
不论论文、著作(含教材)和项目(含专利)都可申报。奖励设置一等奖3项、二等奖6项和三等奖9项。
三、申报评奖要求
1、论文、著作、教材均为公开发表或出版(不含省新闻出版局核准的省级内刊);项目均为符合《鄂州职业大学科研项目管理办法》的已结题项目。
2、署名多人的研究成果原则上由第一署名人负责申报。
3、已结题项目和属于该结题项目的成果不能同时申报。
4、每人最多提交二项科研成果参评。
四、申报材料要求
1、本次评奖受理报奖材料的截止时间为 2013年12月31日,逾期不予受理。
2、科研成果申报评审书3份,成果复印件3份,成果原件1份交至科技处,申报评审书电子档发至邮箱ezukjc@126.com。
联系人:李平 电话:0711-5901192
科技处
二〇一三年十月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