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有关单位:
为规范立项项目管理,提高项目研究质量,配合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工作的开展,经研究,决定对近年来校级立项项目进行结项清理,有关事宜如下:
一、2016年校级教科研立项一般项目(一般项目A和一般项目B)应于2017年8月23-30日期间交结题材料至科技处,过期不交结题材料则课题撤消;2016年校级教科研立项重点项目原则上二年内结题,因此可于2017年8月23-30日期间交结题材料至科技处。(按2016年9月1日开始执行的《鄂州职业大学校级科研项目管理办法》进行结题)
二、2015年以前(含2015年)未结题的校级科研项目应于2017年8月23-30日期间交结题材料交至科技处(按2013年1月1日开始执行的《鄂州职业大学校级科研项目管理办法》进行结题)。过期不交结题材料的,则课题撤消。2015年以前(含2015年)未结题的校级教研项目应于2017年8月23-30日期间交结题材料至教务处(按校级教研项目管理要求进行结题)。过期不交结题材料的,则课题撤消。
三、校级项目结题相关准备和要求:
1、结题材料的准备:
(1)结题报告书
(2)项目申请书
(3)项目批文
(4)序列成果复印件(含论文、专著、教材、研究报告、专利证书、产品图片、推广应用证明、获奖证书、新装置、新材料、新工艺等等)
2、将以上结题材料按顺序装订成册,并做上封面(封面文字内容就用结题报告书的首页)、封底和目录用A4纸打印,一式3份。随同装订成册的结题材料一起按要求分别上交至科技处和教务处。电子档结题材料请发至ezukjc@126.com。
四、科技处和教务处将于2017年9月组织专家对所交来的结题材料进行统一评审结题。
科技处 教务处
2017年4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