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全面深化改革各专项领导小组,各区、开发区(新区)、街道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市直相关单位:
2016年是“十三五”开局之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的首战之年,是推进结构性改革的攻坚之年,也是鄂州建设“五个城市”愿景目标的启动之年。为了贯彻落实市委六届十次、十一次全会精神,助推鄂州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发挥改革研究服务党和政府科学决策、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作用,市改革办、市社科联决定在全市组织开展2016年度全面深化改革课题调研工作。现将课题申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题要求
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市委六届十次、十一次全会精神为指导,以全面建成更高标准小康社会和城市现代化进程为主题,以建设国际航空都市区为重点,以转方式调结构为主线,坚持创新发展、建设活力城市,坚持协调发展、建设品质城市,坚持绿色发展、建设生态城市,坚持开放发展、建设国际城市,坚持共享发展、建设幸福城市,对我市全面深化改革和经济发展的现实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努力提高成果质量,增强改革研究的前瞻性、创新性、针对性、指导性,服务市委、市政府科学决策。
二、调研重点
2016年度鄂州市全面深化改革调研课题主要围绕市委六届十一次全会提出的落实“五大发展理念”,建设“活力城市、品质城市、生态城市、国际城市、幸福城市”目标定位发布。本通知所列专题内容仅供参考,申报者可依据鄂州“十三五”发展目标,特别是2016年全市改革发展重点(参考2016年鄂州市全面深化改革调研课题),结合各自研究优势、工作职能、目标任务,自行拟题申报。
三、课题管理
(一)课题申报
1、申报时间: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至6月20日止(我校6月15日止),逾期恕不受理。
2、申报材料:申报课题要求填写纸质《鄂州市全面深化改革调研课题立项申报表》一份(我校要求交三份),加盖所在单位公章报市改革办、市社科联,同时发送电子邮件,邮箱:ezsggb@163.com;联系电话:3874808(市改革办)、3830078(市社科联)。
3、申报资格:本年度改革调研课题既可以课题组名义申报,也可以个人名义申报。凡以课题组名义申报的,须有明确的课题组负责人和具体联系人及其联系电话。课题组既可以设在行政事业单位,也可以设在社会组织。
(二)课题立项
1、立项原则:一是立足鄂州,服务“五大发展理念”实践;二是现实需要,服务全面深化改革;三是重在应用,服务改革制度设计与具体推进;四是创新突破,具有改革应用价值。
2、立项评审:市改革办、市社科联将组织专家对申报课题提供的初步信息,包括选题、思路、设想、价值预期等进行评审,评估其应用价值,对符合条件的课题予以立项,立项通知书寄送个人或课题组负责人。立项评审将在6月底前完成。
3、成果使用:立项课题应在规定时间内形成成果,特别重要成果要及时报送,市改革办、市社科联将采取摘报形式直接报送市领导参阅,并从结项课题中选出部分优秀成果汇编成年度改革课题专辑。
4、权属保护:申报的课题应为首次原创。立项课题公开发表、出版或内部呈报时应标注“鄂州市全面深化改革调研课题”。
凡已被市改革办、市社科联立项的课题,不得另向其他单位申报。一经发现,取消其立项资格。
(三)结项资助
申请结项课题应提供成果原件一式三份,连同电子版报送市改革办、市社科联。市改革办、市社科联组织专家进行评审,确定成果等级。结项前已经进入实际应用的成果,需提供由具体实施单位出具的书面证明材料。对通过结项的课题将给予相应等次的经费资助。
被市委或市政府主要领导签批的成果,除正常的经费资助外,还将另行给予奖励。
结项申报时间拟定2016年11月中旬,结项截止时间暂定2016年12月中旬,具体时间、要求另行通知。
鄂州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鄂州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
2016年5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