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组织2011年教师专业技术职务高级水平能力测试工作的通知 |
| 2011-06-09 09:04 审核人: |
| 各单位: 根据省职改办《关于调整全省水平能力测试工作的通知》(鄂职改办[2008]29号)、省职改办《关于开展2011年度全省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鄂职改办[2011] 8号)精神,现将2011年高校教师高级水平能力测试工作报名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对象 凡是具备申报(含转评)高校教师系列的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测试内容及方法 1、测试内容:包括从事专业工作应具备的专业基础理论;本专业国内外前沿发展情况;从事专业工作的实际能力和水平。 2、测试方法:主要采取说课和平时教学考核相结合的形式,由学校人事处具体组织实施。 说课时间控制在20-50分钟内。坚持师德与业务考察并重,注重质量的原则;坚持客观、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坚持定性与定量评价相结合的原则;坚持发展性评价原则。专家组听课后结合专业进行提问,按《专业技术水平能力评分表》进行量化综合评分。每位专家对测试对象独立打分后确定最终成绩,并在评分表“测试专家签名处”签名。具体评分标准见附件1。 教师平时教学考核情况由学生评教成绩和平时听课情况综合评定给分。此项30分考核由教务处完成。 专业技术职务水平能力测试实行百分制。说课占70分,教师平时教学考核情况占30分。以上两项合计为100分。 三、测试结果及效用 根据省有关文件精神,教师专业水平能力测试通过率总体控制在70%以内,确定合格人员名单。合格成绩从测试当年算起,三年有效。2007年(含当年)水平能力测试合格,此次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仍然有效。 四、报名及测试具体事项 1、报名时间:2011年6月8日—6月13日下午6:00 2、报名地点:学校人事处 3、测试时间:2011年6月18日(周六)。测试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4、测试报名须知及费用:①从学校人事处网站下载《教师专业技术职务水平能力测试评分表(说课)》,提交此表的电子文档及其纸质表三份; ②上交打印版说课教案一份;③报名人员根据本人所从事的专业工作,选择拟申报的相应测试专业和级别,并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4张1寸登记照等到人事处办理报名手续。 测试费用按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调整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费收费标准的通知》(鄂价费[2001]32号)和省财政厅、省人事厅《关于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费收费标准调整后具体分解使用标准的通知》(鄂财综发[2003]12号)的规定收取。测试费100元∕人。 因省教育厅通知发布较晚,时间紧迫,请各单位及时通知教师报名。 人事处 二〇一一年六月七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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