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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州职业大学学生会改革情况公示
2020年11月10日 12:15       浏览:691

鄂州职业大学学生会组织改革情况公示

 

为落实共青团中央、教育部、全国学联联合下发的《关于推动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以及《高校学生会组织深化改革评估工作方案》要求,接受广大师生监督,现将我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改革情况公开如下。

 

一、改革自评表

组织名称:__鄂州职业大学___R学生会/□研究生会

项目

验收结论

备注

1. 坚持全心全意服务同学,聚焦主责主业开展工作。未承担宿舍管理、校园文明纠察、安全保卫等高校行政职能。

☑达标

□未达标

2. 工作机构架构为“主席团+工作部门”模式,未在工作部门以上或以下设置“中心”、“项目办公室”等常设层级。

☑达标

□未达标

3. 机构和人员规模

校级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不超过40人,学生人数较多、分校区较多的高校不超过60人。

☑达标

□未达标

实有 40

校级学生会组织主席团成员不超过5人。

□达标

□未达标

实有  5

校级学生会组织工作部门不超过6个。

☑达标

□未达标

实有 6

4. 除主席、副主席(探索实行轮值制度的高校为执行主席)、部长、副部长、干事外未设其他职务。

☑达标

□未达标

5. 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为共产党员或共青团员。

☑达标

□未达标

6. 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中除一年级新生外的本专科生最近1个学期/最近1学年/入学以来三者取其一,学习成绩综合排名在本专业前30%以内,且无课业不及格情况;研究生无课业不及格情况。

□达标

☑未达标

7. 校级学生会组织主席团候选人均由学院(系)团组织推荐,经学院(系)党组织同意,校党委学生工作部门和校团委联合审查后,报校党委确定;校级学生会组织工作部门成员均由学院(系)团组织推荐,经校党委学生工作部门和校团委审核后确定。

☑达标

□未达标

8. 主席团由学生代表大会(非其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常任代表会议等)选举产生。

☑达标

□未达标

9. 201910月以来召开了校级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

R达标

□未达标

召开日期为:

1227

10. 校级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代表经班级团支部推荐、学院(系)组织选举产生。

☑达标

□未达标

11. 学生会组织认真学习贯彻全国学联二十七大会议精神有实质性举措,学生会工作人员普遍知晓习近平总书记贺信和党中央致词精神,了解全国学联大会报告和章程修正案基本内容,了解团中央、教育部有关工作要求。

☑达标

□未达标

12. 组建以学生代表为主,校党委学生工作部门、校团委等共同参与的校级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评议会;主席团成员和工作部门负责人每学期向评议会述职。

☑达标

□未达标

13. 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参加评奖评优、测评加分、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等事项时,依据评议结果择优提名,未与其岗位简单挂钩。

☑达标

□未达标

14. 学生会组织的建设纳入了学校党建工作整体规划;党组织定期听取学生会组织工作汇报,研究决定重大事项。

☑达标

□未达标

15. 明确1名校团委专职副书记指导校级学生会组织;聘任校团委专职副书记或干部担任校级学生会组织秘书长。

☑达标

□未达标


二、《鄂州职业大学学生会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鄂州职业大学学生会是鄂州职业大学学生的群众性自治组织。接受校党委的领导和校团委的指导,在法律和学校规章允许的范围内开展活动。

第二条 本会承认《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和《湖北省学生联合会章程》,并作为团体会员参加全国学生联合会和湖北省学生联合会。

第三条 本会的一切权力属于全体会员。

第四条 本会的基本任务和宗旨:

  (一)遵循和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促进同学德、智、体全面发展,带领同学努力学习,刻苦实践,引导同学成为热爱祖国、适应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要求的合格人才; 

  (二)充分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疏通学校党政与广大同学之间的民主渠道,及时收集和反映同学的意见和建议,在维护党的利益、学校利益的同时,表达和维护同学的具体利益; 

  (三)倡导和组织“服务师生”,开展健康有益、丰富多彩的学习、科研学术、文娱体育等课外活动和社会实践,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 

  (四)维护校规校纪,倡导良好的校风、学风、协助学校建设良好的教学秩序和学习、生活环境; 

  (五)增进各民族同学的团结,为中华民族的大团结做出应有的贡献; 

  (六)加强与校内各有关单位的联系,争取最广泛的理解和支持,密切与兄弟院学生会组织联系,增进友谊,交流经验,加强合作。 

第五条 本会的一切活动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为最高准则。

第六条 本会实行民主集中制原则。

  全校学生代表大会和院(部)学生代表大会代表由民主选举产生,大会对会员负责,受会员监督。

  学生会主席团由全校学生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对学代会负责,报告工作,并受其临督。

  各级学生组织机构按职权划分为;

  (一)校学生代表大会(简称学代会); 

  (二)学生会主席团; 

  (三)基层学生组织和各类学生附属组织。 

  各级学生组织机构遵循学生会的统一领导,充分发挥基层学生组织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第七条 学生会聘请校学生工作部(处)和校团委的教师任指导教师,代表学校对学生会的工作进行指导和帮助。

第二章会员

第八条 凡取得我校学籍的在校学生承认本会章程的均为本会会员。

第九条 会员的基本权利:

  (一)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二)对本会工作运行监督,提出批评和建议; 

  (三)参加本会组织的各项活动; 

  (四)有权要求本会支持和维护个人正当权益,要求本会反映对学校各项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第十条 会员的基本义务:

  (一)遵守本会章程,执行本会决议,按时缴纳会费,服从本会领导,完成本会安排的工作任务; 

  (二)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 

  (三)刻苦学习,奋发成才,创造性地完成学校规定的各项学习、科研和工作任务; 

  (四)关心、支持并积极参加本会组织的各项活动; 

  (五)尊敬教职工,团结同学,维护我校荣誉。 

第十一条 受到留校察看处分者,在留校察看期间不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会员因各种原因失去学籍,其会籍自然取消。

第三章全校学生代表大会

第十二条 全校学生代表大会(简称学代会)是本会的最高权力机构。

第十三条 学代会每年召开一次。在特殊情况下,由5名以上学生会主席团成员提议并得到学生会主席团全体成员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并经学校党委批准的,可以提前或延迟举行。

  校学代会进行选举和通过决议实行表决制。

  学代会代表以院(部)为单位民主选举产生。各院(部)代表名额根据各院(部)学生总数按比例分配。

  在学代会召开期间,学代会代表享有的权利:

  (一)就学代会职权范围提出议案的权利。所有议案应于学代会召开一周前向大会筹备委员会提出,并由大会主席团决定是否列入议程;未列入议程之议案,由新一届学生会负责答复; 

  (二)就上一届学生会所作工作报告进行质询的权利。 

  学代会代表应履行的义务:

  (一)倾听会员呼声,反映会员意见; 

  (二)按时出席学代会; 

  (三)认真履行职责。 

第十四条 学代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审议和批准学生会工作报告; 

  (二)讨论和决定本会的工作方针与任务; 

  (三)审议并通过学生会章程、修改学生会章程; 

  (四)选举下届学生会主席团成员; 

  (五)讨论、审查和通过由学生代表大会决议的其他重大事项和有关代表提案; 

  (六)修改和撤销学生会主席团不合适的决定。 

  (七)行使作为本会最高权力机构行使的其他职权。 

第十五条 校学代会应当有三分之二以上当选代表参加才能召开;本章程的修正须经到会代表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在表决其他问题时,须经到会代表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第四章学生会主席团

第十六条 学生会主席团是学代会闭会期间的最高执行机构,执行由学代会赋予的职权。对外代表鄂州职业大学学生会。

学生会主席团由当选为主席团成员的会员组成,每届任期二年,全校学生代表大会如提前或推迟举行,它的任期相应改变。 

学生会主席团会议由学生会主席召集和主持,应当有三分之二以上的主席团成员参加才能召开。 

第十七条 学生会主席团成员经学代会民主选举产生。主席团候选人人选由各院(部)推举,成员要有较广泛的代表性。

第十八条 学生会主席团行使下列职权:

  (一)在学代会闭会期间,执行代表大会决议,决定学生会的重大事项; 

  (二)解释本章程并监督其执行实施; 

  (三)选举学生会主席、副主席;决定聘任和解聘学生会秘书长、副秘书长; 

  (四)决定学生会机构设置,决定学生会各部门负责人的任免;接受学生会干部的辞职; 

  (五)制订和修改学生会工作职责,工作条例,学生会干部考核、任用和财务管理及其他制度并监督实施; 

  (六)审议和批准学生会每学期工作计划、工作总结,审查经费使用情况; 

  (七)制定学生会总体工作计划,领导各部工作; 

  (八)听取、收集会员对学生会工作和学校有关部门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九)在换届选举前,提交需大会审议和通过的各种文件、各项办法和有关委员会的组成名单; 

  (十)筹备和召集下届学代会; 

  (十一)由三分之一以上的学代会代表提议,学生会主席团认为有必要时,可提请校党委决定临时召集全校学生代表大会; 

  (十二)遇有特殊问题,主持调查工作; 

  (十三)决定学生会的重大事项,行使学代会赋予的其他职权。 

第十九条 学生会设主席一人,副主席二至四人。

第二十条 学生会主席对学生会副主席及各部门负责人等主要干部有提名权。

第二十一条 学生会主席团由学生会主席、副主席、秘书长组成常设办事机构,负责处理学生会日常事务。

第二十二条 学生会主席团每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必要时可以召开扩大会议。主席团会议或主席团扩大会议由学生会主席召集并主持。

第二十三条 学生会主席团对学代会代表的提案,应及时解决(或与学校有关部门商榷),并给予答复。

第二十四条 学生会主席因故不能履行主席职责时,可指定一名副主席代行主席职责。

第二十五条 学生会设置秘书处、体育部、勤联部、心理咨询部、学习部、文部等职能部门;各职能部门为学生会处理日常工作、开展活动的常设机构。若因工作需要,经学生会主席团三分之二以上成员讨论通过后,上报学生工作部(处)审查批准,可对机构进行必要调整。

第二十六条 各部由部长主持工作,对学生会主席团负责。在学代会闭会期间,学生会常委会卸职由学生会主席团选举增补,各部部长卸职可向主席团推荐下任候选人,由主席团任命。

第五章院(部)学生会和班委会

第二十七条 各院(部)学生会为本会下属组织,接受本会领导,并在各院(部)党组织的领导和团组织的指导帮助下,依照学校规章制度和各自的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

第二十八条 各院(部)学生会应执行全校学生代表大会的决议,认真完成学生会布置的任务,根据本会宗旨,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作。

第二十九条 各院(部)学生会主席在任职期间为当然的学生会主席团委员,卸职后也相应退出学生会主席团。

第三十条 各院(部)学生代表大会一般每年举行一次,由院(部)学生会提议报学生会批准后方可举行。

  院(部)学生代表大会主要行使以下职权:

  (一)审议和决定各院(部)学生会的工作方针和重大工作事项; 

  (二)选举院(部)学生会主席团和工作领导机构; 

  (三)修改院(部)学生会章程。 

第三十一条 各院(部)学生会工作领导机构选举主席一人,副主席若干人主持日常工作,并可聘任秘书长协助工作。下设职能部门参照学生会机构结合院(部)实际情况进行设置。

第三十二条 各院(部)学生会工作领导机构、人选经学生会主席团批准后方可生效,在学代会闭会期间,工作领导机构调整须报学生会批准并任命。

第三十三条 班委会是本会的基层组织,直接接受各院(部)学生会领导,班委会由全班同学选举产生,任期一学年,可连选连任,班委会设班长、副班长、学习委员、生活委员、文艺委员、体育委员等职务。班委会应该团结全班同学,保证学生会、院(部)学生会各项工作的贯彻落实,依照校规章和班委会工作条例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作。

第六章学生会干部

第三十四条 各级学生会干部必须具备良好的思想素质,一定的工作能力和优良的学习成绩,政治上积极要求进步,自愿为同学服务并在同学中有一定威信。

第三十五条 各级学生会干部必须做到:

  (一)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领导,拥护改革开放,思想上要求进步,积极参与学校建设; 

  (二)树立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的思想,严格要求自己,充分发挥模范表率作用;工作积极主动,相互支持,相互配合,不断提高自身素质; 

  (三)服从组织安排,认真完成各项工作,正确处理学习与工作的关系,学习成绩优良; 

  (四)密切联系群众,广泛团结同学,自觉接受同学的监督,善于批评与自我批评。 

第三十六条 各级学生会组织要关心和培养学生会干部,每学期将其工作情况向所在院(部)学生工作部(处)汇报,广泛听取同学意见,对优秀学生干部予以表彰和奖励,对不称职的干部予以免职或撤职。其工作绩效上报学生工作部(处)核实后记入学生档案。

第三十七条 各级学生会干部如要求辞职,需正式提出申请,分别由学生会或各院(部)学生会讨论决定。

 

第七章财务制度

第三十八条 本会经费来源:

  (一)学校拔给资金; 

  (二)会费,每个会员每学年缴纳1元; 

  (三)创收及赞助资金。 

第三十九条 财政年度:本会财政年度为每年11日至同年12月底止。

第四十条 财政结算:本会实行财政公开制度,每学期结算一次,接受学生会主席团监督。

第四十一条 会费管理:由学生会主席指派一名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在学生工作部(处)指导下专门管理。

第八章附则

第四十二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于鄂州职业大学学生会主席团。

第四十三条 本章程自通过之日开始实施。

 

 

鄂州职业大学学生会

                                                                    20199  

 

三、


校级组织工作机构组织架构图

 


四、校级组织工作人员名单

序 号

姓 名

政治面貌

院系

年级

最近1个学期/最近1学年/入学以来学习成绩综合排名(一年级新生、研究生不需填写)

是否存在课业不及格情况

院系、班级学生工作经历

1

 

团员

计算机学院

18

46

外联部

2

 

团员

计算机学院

18

15

秘书处

3

蒲东阳

团员

机械工程学院

18

27

体育部

4

 

党员

校团委

校团委

校团委

校团委

校团委

5

 

团员

计算机学院

19

31

外联部

6

吴国祥

团员

机械工程学院

19

1

秘书处

7

甘培君

团员

外语课部

19

241

未加入

8

 

团员

计算机学院

19

45

外联部

9

韦树玲

团员

教育与管理学院

19

510

体育部

10

许龙五

团员

计算机学院

19

11

组织部

11

 

团员

计算机学院

19

125

宣传部

12

张俊杰

团员

电子(航空)工程学院

19

8

未加入

13

田从健

团员

机械工程学院

19

20

劳动部

14

 

团员

教育与管理学院

19

2

社会部

15

曹德伟

团员

计算机学院

19

73

秘书处

16

 

团员

计算机学院

19

24

服务部

17

邱文轩

团员

建筑工程学院

19

90

未加入

18

涂晓倩

团员

教育与管理学院

19

805

文艺部

19

陈积刚

团员

计算机学院

19

7

组织部

20

莫焱梅

团员

计算机学院

19

67

体育部

21

陈春妹

团员

建筑工程学院

19

65

未加入

22

张东阳

团员

电子(航空)工程学院

19

1

未加入

23

王才秀

团员

医学院

19

838

劳卫部

24

李佳慧子

团员

教育与管理学院

19

603

宣传部

25

 

团员

医学院

19

55

宣传部

26

李文娟

团员

医学院

19

293

学习部

27

湛胜凯

团员

机械工程学院

19

31

社团部

28

 

团员

计算机学院

19

59

学习部

29

姚萍萍

团员

医学院

19

12

组织部

30

陶红静

团员

医学院

19

100

女生部

31

 

团员

医学院

19

257

秘书部

32

 

团员

医学院

19

16

体育部

33

郑莉莉

团员

教育与管理学院

19

393

组织部

34

严应霞

团员

医学院

19

525

学习部

35

朱胜芳

团员

教育与管理学院

19

523

劳动部

36

 

团员

机械工程学院

19

18

体育部

37

 

团员

医学院

19

103

女生部

38

刘宣墨

团员

教育与管理学院

19

42

外联部

39

武骏骋

团员

建筑工程学院

19

59

未加入

 

 

 

五、校级组织主席团成员候选人产生办法及选举办法

 

  校级学生会组织主席团候选人均由学院()团组织推荐,经学院()党组织同意,校党委学生工作部门和校团委联合审查后,报校党委确定;校级学生会组织工作部门成员均由学院()团组织推荐,经校党委学生工作部门和校团委审核后确定。 

 

 

 

 

 

 

 

 

 

 

 

 

鄂州职业大学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候选人推荐表

姓名

性别

籍贯

照片

出生年月

政治面貌

联系方式

学院及专业

个人情况介绍

学院团总支意见

 

 

 

 

盖章:

校团委意见

 

 

 

                                      盖章: 

学工处意见

 

 

 

                                      盖章:                

六、校级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20191227

2、地点:图书馆二楼学术报告厅

3、代表数量:77

4、主要议程

鄂州职业大学

第十五届学生会代表大会

 间:20191227  16:00 

 点:图书馆二楼学术报告厅 

主持人:古阿廷、吴国祥

 

内容:

1. 全体起立,奏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

2. 主持人介绍出席的领导及嘉宾

3. 学工处副处长瞿信柏致开幕词

4. 主持人宣读监票人、计票人名单

5. 主持人宣读第十五届学生会候选人名单

6. 主持人宣布投票开始

7. 第十四届学生会主席做2019-2020年度总结

8. 宣布投票结果,公布主席团名单

9. 新一届学生代表发言

10.学工处副处长王冠华致闭幕词

11.主持人宣布第十五届学生会代表大会结束

5、宣传报道链接:

6、现场照片

 

 

 

 

 

 

 

 

 

 

 

 

 

 

 

 

 

 


七、校级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代表产生办法

校级学生会代表大会选人均由学院()团组织推荐,经学院()党组织同意,校党委学生工作部门和校团委联合审查后,报校党委确定;校级学生会组织工作部门成员均由学院()团组织推荐,经校党委学生工作部门和校团委审核后确定。

 

八、校级组织工作人员述职评议办法(或其他有关制度文件)

以学生代表为主,校党委学生工作部门、校团委等共同参与的校级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评议会;主席团成员和工作部门负责每学期向评议会述职。

 

九、校团委指导学生会主要责任人 

序号

类别

姓名

是否为专职团干

备注

1

分管学生会组织的校团委副书记

李田

          

兼职

副书记

2

学生会组织秘书长

王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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