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宿舍内禁用易燃易爆品、大功率用电器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08-11-27浏览次数:98

各院系:

冬天临近,气温骤降,学生宿舍私拉乱接电源和使用大功率电器及易燃易爆品的现象增多。为了维护学生宿舍正常的学习生活秩序,避免引起校园安全事故,特通知如下:

1、严禁使用热得快,电热毯、电吹风、酒精炉等易燃易爆品及大功率电器;

2、严禁在过道应急灯、宿舍之间私拉乱接电源,使用大功率电器;

对违反规定者:

①没收易燃易爆品、大功率电器

②按《学生手册》的相关规定对个人处以50元罚款

③作深刻检讨,全校张贴

④对拒不改正,情节恶劣者,处以警告以上的纪律处分

⑤取消该宿舍“文明宿舍创建”评比资格。

各院系要做好禁止使用易燃易爆品和大功率电器的宣传教育工作,并组织专班下宿舍定期进行排查;学生工作处将不定期的对宿舍进行抽查。

学生工作处

二〇〇八年十一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