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校内各相关单位:
2009届毕业生即将结束大学生活,步入社会,走上工作岗位。为加强毕业生思想教育,帮助毕业生树立正确的择业、就业及创业观,营造和谐文明、有序、温馨的离校氛围,保证校园稳定,维护正常教学秩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做好毕业生教育管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毕业生教育是学校对学生进行遵纪守法教育,爱校、荣校、兴校、强校教育和文明离校教育的重要环节,关系到广大毕业生能否顺利毕业离校,关系到学校教育教学秩序的正常进行,关系到学校和社会稳定。毕业生教育是学生在校期间受教育的最后一课,是学校教育计划的一部分,做好毕业生教育工作,有利于激发学生爱校、兴校热情,有利于学生树立正确的择业、就业、创业观,有利于促进毕业生充分就业,有利于提高育人质量。
二、切实抓好毕业生的思想教育工作
1、抓好毕业生的遵纪守法和诚信道德教育。要加强毕业生的法纪教育、安全教育,增强毕业生的遵纪守法意识;加强毕业生的社会公德与诚信教育,引导毕业生做一个合格的好公民。
2、加强毕业生艰苦奋斗精神和抵御挫折能力的教育。教育毕业生正确对待步入社会前后可能遇到的各种问题与困难,培养吃苦耐劳精神和抗挫折能力,以良好的精神面貌迎接各种考验。
3、加强转变就业观念的教育。要帮助毕业生全面了解和分析目前就业形势,积极面对世界金融危机的严峻考验。要转变就业观念,调整就业心态,树立“先就业,后择业,再发展”的就业理念;树立到基层去、到祖国最需要的地方去的理念。为社会进步与发展做出自己的贡献。
4、抓好毕业生爱校、兴校及文明离校教育。毕业生文明离校是检验学生教育管理工作质量的重要方面,是对毕业生品德修养的一次考核,是衡量学生工作的一项重要指标。各院系要认真落实毕业生文明离校工作,做好毕业生教育工作。做到毕业生自觉遵守校规校纪,爱护校园环境、爱护公物;友好坦诚地处理同学之间的矛盾隔阂;关心学校的改革与发展,积极理解和支持学校的工作,以文明的行为和感恩的情怀毕业离校。
三、以毕业生为本,认真做好与毕业生相关的服务管理工作,保证毕业生文明离校。
1、加强提前返校毕业生日常管理。各院系要密切关注提前返校毕业生的思想、生活、行为动态,把他们纳入正常的日常管理工作范围。各院系要制定提前返校毕业生管理方案;毕业班辅导员班主任要迅速投入工作,切实履行职责,要落实提前返校毕业生的人数、住宿(一律按既定住宿方案执行);要掌握提前返校毕业生的学习、生活情况,密切关注毕业生动态,适当安排教学任务;要积极与就业指导中心联系,推荐提前返校毕业生就业;要加强提前返校毕业生安全教育,确保他们人身、财产安全。加强毕业生宿舍供水、供电的管理,确保毕业生日常生活需要,严防火灾等灾害事故发生;加强毕业生宿舍的门卫安全,防止盗窃事件的发生;加强毕业生宿舍的卫生工作,防止传染病的发生;加强毕业生宿舍的其它服务管理工作。
2、重点防范毕业生陷入传销陷阱。各院系要充分发挥辅导员、班主任和专业教师在做好毕业生教育管理工作中的重要作用,广泛动员各方面的力量,形成合力,真正把毕业生教育工作落到实处。既要做好在校毕业生教育管理,又要做好已经就业或在单位实习毕业生的教育管理,通过电话、QQ等方式与毕业生保持联系,密切关注毕业生动态。对误入歧途的学生要会同学生家长向公安机关报案,积极组织营救;对组织传销活动的学生,学校要严厉查处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3、加强就业服务。就业指导中心、各院系要掌握每一位毕业生的就业情况,鼓励毕业生多渠道、多形式就业。同时注重毕业生就业心理指导,使毕业生在激烈的就业竞争中树立正确的就业观,以积极的姿态迎接未来的挑战。
4、做好毕业生的离校服务工作。由学工处统一协调,学校各院系及相关部门紧密配合,要强化服务意识,热情为毕业生办理各项离校手续,帮助毕业生解决实际困难,提高服务效率。
5、开展形式多样的毕业纪念活动。各院系要结合实际情况,按照“隆重热烈、安全简朴”的原则组织毕业生开展形式多样、有意义的毕业纪念活动,给毕业生留下美好难忘的记忆。
6、要高度关注特殊毕业生群体(如家庭受灾、就业中受过挫折、升本成绩不理想、经济上存在困难、情感上遭遇困惑、心理上存在障碍的学生),主动化解毕业生的一些不良情绪,防止意外事故发生。各院系领导、辅导员、班主任要深入到宿舍和班级,与毕业生开展广泛的交流和谈心活动,做到思想工作、心理辅导与解决实际困难相结合,保证毕业生各项工作顺利进行。
四、工作要求
1、各院系学生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强对毕业生工作的领导,强化责任、分级负责。要合理安排毕业教育的有关内容,对毕业生要严肃纪律、严格管理,毕业班辅导员(班主任)要认真落实学校布置的各项任务。毕业生要认真对待、积极参与毕业教育。
2、严肃校纪校规,倡导文明离校。禁止毕业生酗酒,禁止毕业生在学习、生活区大声喧哗。在校内开展活动,不影响其他学生的正常学习生活。对不遵守纪律和违反校纪校规者,各院系要掌握情况并进行批评教育,性质严重的要报学校严肃处理。对离校期间损坏公物、寻衅滋事并严重违纪的毕业生,学校暂不发放毕业证,暂缓寄发档案,待严肃处理后连同处分文件一起寄发。
3、毕业生要自觉履行义务,要按时缴清所欠学费。损坏公物按规定赔偿。
4、毕业生离校期间,毕业生党员和学生干部要积极发挥模范带头作用,为其他同学离校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协助院系、班级做好服务和安全保卫工作,站好在校最后一班岗。毕业生党员应做到最后离校。
5、各院系学生工作领导小组要根据本通知精神制定本院系毕业生教育管理工作计划,对各项工作做好具体安排,并于4月15日前将工作计划报学工处。
6、学工处将把各院系毕业生教育管理纳入学年学生工作评估考核内容。
各院系要高度重视毕业生教育管理工作,要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把毕业生教育管理工作作为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内容,按照学校总体安排,加强领导核心组织,确保毕业生教育管理工作扎实有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