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及相关单位:
为加强清明节期间学生教育管理工作,根据学校有关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学生安全稳定和教育管理工作,要本着对学生高度负责的态度,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应提早安排,做好动员,积极组织,制定学生突发事件的处置预案;要建立健全学生安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落实措施,把学生的安全教育管理作为节日期间各项工作的重中之重,切实做好假期学生的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
二、各院系要在清明节放假前对学生进行一次专门的安全教育,保卫处及学工处园区办对宿舍安全全面检查。要通过开班会、走访宿舍等形式,结合本部门实际,开展形式多样的主题教育活动,对学生提出明确要求,强化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要在放假前集中力量进行一次安全的大检查,认真查找安全方面的漏洞或事故隐患,要把人群集中场所作为检查的重点,认真排查、梳理存在的突出问题,采取有效措施,迅速解决存在的安全隐患,确保学生安全度过假期。
三、各院系要做好假日期间留校学生的安全教育与管理工作,班主任、辅导员要积极主动深入学生宿舍,了解学生情况,指导学生安排好假日生活,对经济困难学生要给予更多的关心,及时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
四、放假期间,各相关处室、院系必须严格执行值班制度,安排专人值班,并要求值班人员坚守岗位,保证通讯畅通,发现问题要及时上报、不得隐瞒不报、迟报或漏报;及时准确了解和掌握所管辖区域情况,做好假日期间相关的安全防范工作。
五、严格学生请假和销假制度,做好学生去向登记工作,严禁学生擅自离校或逾期不归。对未经批准而擅自离校或虽请假但未按期返校销假的学生要继续跟踪联系,做好家长的沟通、联系工作,并查明原因,及时上报。班主任、辅导员要对学生假期去向、联系方式等进行逐一登记。
请各院系于4月2日下午5点前将清明节期间值班安排、留校和离校学生人数(按班级统计)报学工处、保卫处。假期结束后,各院系及相关的职能部门要及时、认真对学生返校情况进行排查,并于4月7日上午9:00前将学生返校情况报学工处备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