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校生申请生源地信用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09-04-20浏览次数:64

助学贷款证明

同学系我校 院 系 班全日制普通学生,通过认定已纳入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档案管理,本学年学校学费和住宿费 元,没有获得校内国家助学贷款资助,请协助该生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院系(公章) 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公章)

年 月 日

缴费户名:鄂州大学收费科

缴费开户行:农行鄂州市分行莲花分理处

缴费帐号:592301040000396

学校资助管理部门联系人:孙杰 李玲玲

学校资助管理部门联系电话:0711-3863766 0711-3862702

(此表格式为湖北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统一制定,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凭此证明、申请表签订借款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