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州职业大学“十二五”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建设方案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1-12-10浏览次数:101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中发(【2004】16号),教育部、卫生部、共青团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的意见》(教社【2005】1号),以及《湖北省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基本建设标准实施意见》(鄂教思政【2011】8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建设方案。

一、领导机制

学校将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纳入全校人才培养方案,使之成为学校工作的重要组成。校党委高度重视,成立我校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分管学生工作校领导担任。学工处、心理健康教育中心、校办、教务处、人事处、保卫处、财务处、后勤集团等部门负责人以及各院系党支部书记为成员。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的日常工作由学工处具体组织实施。

二、组织机构

建立由学校、院系、班级、寝室组成的心理健康教育四级防御体系。

校心理健康教育中心负责全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的日常工作,学工处予以支持、协调、配合。校学生会心理咨询部协助校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宣传活动。

院系成立心理健康辅导站,配备一名兼职心理咨询师,配合校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开展工作。辅导员、班主任作为学生与校心理健康教育中心的重要联通渠道,是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负有协助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开展工作职责。

班级设立心理委员,作为校心理健康教育中心、辅导员与学生之间的联络员,负责宣传心理健康知识,关注学生心理动态。

寝室设立心理信息员。信息员一般由寝室长担任,负责了解寝室成员思想动态、情绪动态、行为动态,及时向辅导员班主任反映寝室成员异常动态。

三 、工作机制

1、整合心理健康教育师资资源。将校内心理学专业教师、心理咨询师及有相关心理学背景的四名教师组织起来,形成专职与兼职相结合的心理健康教育队伍,形成心理健康教育的合力。

2、心理健康教育中心挂靠学工处,相对独立开展工作,中心负责人由懂业务的专业人员担任。

心理健康教育中心负责全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规划与实施,负责心理健康知识的宣传普及工作,通过宣传橱窗、板报、展板、校园广播、校报心理健康专栏、心理健康系列讲座等途径宣传心理健康知识。

心理健康教育中心负责日常心理咨询工作。危机干预系统由学工处、心理健康教育中心、辅导员班主任、院系班级心理委员、保卫处、校办、财务处以及其他相关部门联合组成。学工处牵头组织实施,负责对有严重心理问题或发生心理危机的学生的预判、预防和干预工作。

3、成立有关心理健康教育的学生社团组织,开展心理健康教育知识普及和相关宣传活动,最大限度地调动学生自我教育、自我防护、自我调节的积极性和参与性。

4、全员参与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通过举办知识讲座、印发资料、宣传专栏等形式,开展宣传活动,在全校师生员工中普及心理健康教育知识,关注心理健康,特别是在教职员工中宣传关心学生心理健康状况的重要意义和重要性,让教职员工友善对待学生,关心学生,营造健康、和谐、轻松愉快的心理环境。

5、开设心理健康教育课程。在现有部分院系开设专业心理课的基础上,开设全校性的心理健康课和心理健康公共选修课。

四、心理健康教育的要求、原则和主要任务

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是新形势下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推进素质教育的重要举措,是促进大学生健康成长、培养高素质合格人才的重要途径,是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任务。

(一)心理健康教育的要求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遵循思想政治教育和大学生心理发展规律,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做好心理咨询工作,提高大学生心理调节能力,培养良好的心理品质,促进大学生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身心健康素质的全面、协调发展。

(二)心理健康教育的原则

1、坚持心理健康教育与思想政治教育相结合。既要帮助大学生优化心理素质,又要帮助大学生培养积极进取的人生态度。

2、坚持普及教育与个别咨询相结合。既要开展面向全体大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更要根据不同情况,开展心理辅导与咨询工作。

3、坚持课堂教育与课外活动相结合。既要通过课堂教学传授心理健康知识,又要组织大学生参加陶冶情操、磨炼意志的课外文体活动,不断提高大学生心理健康水平。

4、坚持教育与自我教育相结合。既要充分发挥教师的教育引导作用,又要充分调动学生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增强大学生心理调适能力。

5、坚持解决心理问题与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既要加强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又要为大学生办实事、办好事。

(三)心理健康教育的主要任务

1、宣传普及心理健康知识,帮助大学生认识健康心理对成长成才的重要意义。

2、介绍增进心理健康的方法和途径,帮助大学生培养良好的心理品质和自尊、自爱、自律、自强的优秀品格,有效开发心理潜能,培养创新精神。

3、解析心理现象,帮助大学生了解常见心理问题产生的主要原因及其表现,以科学的态度对待心理问题。

4、传授心理调适方法,帮助大学生消除心理困惑,增强克服困难、承受挫折的能力;教育大学生珍爱生命,关心集体,悦纳自己,善待他人。

五、心理健康教育实施方法

(一)加强心理健康教育的内容和形式

1、课程开设:每班开设《心理健康教程》,另可根据学校情况,开设1—2门选修课,分别给予学分。学生在毕业前必须累计获得2个心理健康教育课学分。

2、心理健康讲座类:

(1)新生心理健康讲座重点是新环境心理调适;

(2)二年级学生心理健康讲座重点是优化个性品质,开发心理潜能;

(3)毕业班学生心理健康讲座重点是客观认识自我,做好就业心理准备。

3、心理辅导活动类

(1)每月组织观看一次心理健康教育影视片;

(2)每学年组织参加一次心理健康教育系列活动,如举办心理健康图片展;组织广播专题节目;开展心理健康知识竞赛、演讲比赛等;

(3)组织群体心理健康训练,如心理情景剧等;

(4)依托学生会及学生社团开展心理问题专题调查,举办调查报告会、个案分析会等;

(5)定期出版心理健康教育知识手册和专刊。

4、心理咨询辅导类

(1)成立心理咨询室,安排心理咨询师接待学生咨询;

(2)坚持开展日常学生个案心理咨询、心理援助和危机干预工作;

(3)开通学生心理咨询热线,接受学生电话咨询;

(4)开设网上咨询,缓解学生面临的压力。

(二)心理健康教育的工作措施

1、全校性的心理健康教育讲座由学工处组织承担。邀请校外专家来校讲课,鼓励各院系开展有特色的心理健康教育活动。

2、建设一支以专职教育为骨干、专兼结合、专业互补、相对稳定、素质较高的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和心理咨询工作队伍,鼓励和组织学生政工干部参加心理健康教育和心理咨询业务培训、学习。

3、积极开展心理健康宣传教育活动。充分发挥学校广播台、校报、橱窗、板报以及校园网的作用,大力普及心理健康知识。要积极组织大学生心理健康宣传日或宣传周、心理剧场、心理沙龙、心理知识竞赛等活动,努力开办网上心理健康和咨询栏目。要支持大学生成立心理健康教育社团组织,发挥大学生在心理健康教育中互助和互动的重要作用。

4、切实帮助大学生解决实际问题。要开展深入细致的谈心活动,为大学生解疑释惑。要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帮助大学生缓解来自经济、就业、学习、情感和生活方面的压力,帮助他们培养良好的心理素质。

5、认真做好大学生心理辅导和咨询工作。要面向全体大学生做好心理辅导和咨询工作。通过个别咨询、团体咨询、电话咨询、网络咨询、短信咨询、班级辅导、心理行为训练等多种方式,为大学生提供及时、有效、高质量的心理健康指导和服务。要做好新生、应届毕业生、家庭贫困学生,特别是学习困难学生、失恋学生、违纪学生、言行异常学生的心理辅导和咨询工作,帮助他们化解心理压力,克服心理障碍,发现存在严重心理障碍和心理疾病的学生,要及时转介到专业卫生机构进行治疗。

6、充分发挥课堂教学在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的重要作用。普及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知识,发挥哲学社会科学特别是思想政治理论课中相关课程教学对提高大学生心理素质的重要作用。要结合实际,有针对性地开设有关选修课程。要不断丰富心理健康教学内容,改进教学方法,通过案例教学、体验活动、行为训练等形式提高课堂教学效果。

7、努力构建和完善大学生心理问题高危人群预警机制。认真开展大学生心理健康状况摸底排查工作,每年对入学新生进行心理普查;建立在校学生心理档案;每年对全校学生进行至少一次心理危机排查。积极做好心理问题高危人群预防和干预工作,要特别注意防止因严重心理障碍引发自杀或伤害他人事件发生,做到心理问题及早发现、及时预防、有效干预。建立咨询教师值班制度、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制度;建立从学生心理委员、辅导员班主任到院系、学校的快速危机反应机制;建立从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到鄂州市优抚医院(校心理健康教育基地)的快速危机干预通道。

8、组织并引导学生参加丰富多彩、形式多样的校园文化和社会实践活动,陶冶学生情操,促进其全面发展;通过各种活动,加强学生思想、情感上的交流和沟通,努力营造有利于学生健康成长的良好氛围。

六、心理健康教育保障措施

(一)经费保障

学校想方设法保障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经费投入,并将其纳入学校经费预算,按照每年生均不少于10元的标准划拨专项经费,专款专用,以确保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的日常工作需要。

(二)工作设施

1、建设符合要求的工作用房:包括预约接待室、心理咨询室、团体辅导室、心理测量室、音乐放松室。场地面积不低于200平米,房间不少于5间。

2、添置一定数量的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方面的书刊、杂志。

3、配备必要设备。包括办公设备、常用心理测量工具、统计分析软件等。

(三)人员培训

学校高度重视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专兼职教师的专业培训工作,将师资培训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和年度经费预算;保障心理健康教育专职教师每年接受不低于40学时的专业培训,并参加2次以上省级以上专业学术会议;定期安排从事心理咨询的专职教师接受专业督导;鼓励从事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的专兼职教师结合工作实际开展科学研究。保障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人员身心健康及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