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工干部类)
根据2012年5月28日学校党委会会议精神,拟按下列条件推荐政工干部到香港、澳门学习考察:
1、各院系分管学生工作副书记;
2、团总支书记(含代理);
3、担任辅导员工作1年及以上;
4、近几年没有因公出境经历。
具体名单如下:
一、副书记:
万海访 洪 辉 肖德厚 王冠华
二、校团委、院系团总支书记:
范国珍 潘世超 盛冠麟 洪全洲 叶惠君 赵述情 龚 伟 赵 杰 周 芳王 巍 姜 维
三、辅导员:
胡碧 严巧云 杨 青 陶水根 曹秀川 赵若飞 毛仁兵 汪国兵 杨婷 王熠 段恒宇 丁桦 丁静冬 黄文平 熊春阳 安博 李桂华 熊 辉 洪霜 洪运良 占凡华 肖燕 吕婷 姜爱国
四、工作人员:
秦 科 艾 涛
如对上述名单有不同意见,请与相关部门联系,电话:0711-3877235 ;0711-3895788或直接向书记、校长信箱反映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