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志愿者参加 “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4-03-20浏览次数:43

(本网通讯员 艾涛)2014年3月15日,时值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和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正式实施之日。我校百余青年志愿者们前往鄂州市豪威城市广场参加一年一度的“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暨表彰大会。为鄂州市广大消费者义务讲解消费者权益、宣传新消法。

鄂州市人大副主任刘先义、副市长汪继明、市政协副主席刘醒宇等领导,以及鄂州市60家行政执法部门、志愿者团队和企业参加了纪念活动。活动表彰了鄂州市“十大消费维权人物”、“十佳义务调解员”、“新《消法》知识竞赛一等奖选手”。参会企业代表宣读了“贯彻新消法、诚信守承诺”倡议书,号召企业自觉履行社会责任,讲诚信,明码标价,不欺诈消费者、不做虚假宣传,为消费者提供优质产品和服务,切实维护消费者权益。

活动现场还设立了由工商、物价、质检、食药等职能部门,以及律师团组成的消费者投诉咨询处,接受消费者的投诉咨询。各部门将常见问题食品、产品等展示出来,向广大市民宣传辨别问题产品的方法,消防部门展示并销毁了一批假冒伪劣消防器材。现场设置新《消法》、消费维权成果展牌120块,我校大学生志愿者协助各单位维护现场秩序,回答市民们的咨询,发放各种宣传资料2万余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