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学部):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落实《教育部 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学生资助政策宣传工作的通知》(教财[2015]8号)要求,为大力宣传国家资助政策及成效,激励受助学生奋发自强、立志成才、感恩奉献,营建我校受助学生自立自强、拼搏进取的良好氛围,学校特举办2016年励志教育征文活动,请各学院(学部)精心组织,鼓励受助学生,积极参与。现将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精心组织,积极落实
请各学院(学部)精心组织实施,加强宣传,积极引导鼓励广大学生参与此次活动。
二、活动时间
2016年2月—2016年4月20日
三、活动主要内容
1.征文主题为资助助人。题目不限,字数不超过3000字。体裁为记叙文,要求内容真实,感情真挚,突出人物个性和独特经历,传递正能量。
2.征文主要面向各学院(学部)所有接受过国家资助的学生(含在校生及毕业生,以下简称“受助生”),由他们撰写自己的青春奋斗故事;同时欢迎受助生的同学,以受助生生活、学习和工作经历为核心,讲述他们的青春奋斗故事。
3.作为征文核心人物,获得国家各级各类资助的同学必须学习刻苦,生活俭朴,积极参与各种有益活动;已毕业助学贷款受助生必须能够按时归还助学贷款,工作业绩突出。
4.征文提交规则:征文电子稿经学院(学部)查阅把关报送至527274686@qq.com,征文打印(统一用A4纸、标题用仿宋小二号粗体字、正文用四号仿宋字体),也可手写(统一用文稿纸);个人信息(学院、专业、年级、姓名)单独用一张纸撰写,并用钉书针订在征文上面;征文中不允许出现任何个人信息,便于匿名评审。
5.参赛文章严禁抄袭,一经发现,即取消参评资格。
6.每人投稿限定一篇。
四、提交流程
征文由各学院(学部)统一收集,并于2016年4月20日之前,将参赛作品(电子档、纸质档一并递交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五、活动评审与奖励
2016年4月20、21日,由学工处学生资助中心组织评委进行匿名评审,共评出获奖人员 32人,具体如下:
1.一等奖:2名。颁发荣誉证书、奖金300.00元;
2.二等奖:5名。颁发荣誉证书、奖金200.00元;
3.三等奖:10名。颁发荣誉证书、奖金100.00元;
4.优秀奖:15名。颁发荣誉证书、奖品。
(备注:获奖人数根据选送作品质量与参与人数酌情增减)
鄂州职业大学学工处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6年3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