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州职业大学“2016年春季大学生安全教育月”
活动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学生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提高广大师生的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根据2016年3月7日校长办公会精神,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2016年春季大学生安全教育月”系列活动。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具体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以“安全、法制,从我做起”为主题,普及校园安全知识,提高学生安全意识,增强师生安全防范知识,进一步促进“平安校园”的建设工作,以“2016年春季大学生安全教育月”活动为契机,落实各项安全制度和措施,加强校园安全管理工作。
二、活动目的
我校将围绕“安全、法制,从我做起”这一主题及有关安全的热点问题,根据学校实际情况,通过宣传、演练、总结交流等形式,使师生在参与活动的过程中,树立安全法治意识,掌握安全技能,提高自护自救能力,为广大学生安全、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环境。
三、活动时间
2016年3月21日—4月20日
四、活动领导小组
组 长:胡海平
副组长:陈永红 夏 敏 余启泉 朱 冰 汪艳霞 刘宏文 袁开明 洪 辉 秦 科 方明亮 宋锦河 潘宏友 肖德厚 王冠华 瞿信柏 陈 艳
成 员:高国志 万海访 徐宏伟 苏海元 龚 伟 叶惠君 陈新文 郑 敏 吕 俊 毛仁兵 朱晓静
五、活动内容
(一)活动宣传(3月21日—3月27日)
1、校园内悬挂安全教育、文明教育宣传横幅
时间:2016年3月21日以前完成
地点:三号楼与五号楼中间、三号楼北侧、栖枫园南侧、东十三栋宿舍北侧
负责单位:学工处学生科
2、张贴防火、防盗、防骗、饮食卫生等方面安全教育宣传
时间:2016年3月21日以前完成
地点:东西区校园橱窗内
负责单位:学工处园区办
3、巡回展示安全教育宣传板报
时间及地点:3月21-22日在三号楼与五号楼之间
3月23-24日正在三号楼北侧中轴线
3月25-26日在东区食堂门口附近
3月27日在栖枫园超市南侧入口
负责单位:学工处学生科
4、各学院结合本学院专业特点、突出问题,自行开展相关安全教育宣传活动(3月27日以前)
(二)活动内容及要求(3月21—4月20日)
1、加强对校外勤工助学学生、离校学生和校外住宿学生的管理,各学院做好勤工助学、校外租房、离校后未归学生登记工作(统计表见附件1),做好违纪学生的教育与处理工作。
活动要求:各学院在3月28日以前做好外出学生摸底统计工作,于3月29日以前将统计表交到学工处。
2、全校安全大排查:对学生寝室、教室、实验室等重点场所进行安全检查(统计表见附件2)。严肃处理晚归、不归、酗酒、使用违章电器、私拉乱接等问题。
排查时间:3月22日、3月29、4月5、4月12日
活动要求:安全排查情况统计表于检查后的第二天由学院领导签字后上交到学工处
3、以班级为单位开展一次以“安全伴我行”“爱学贷的利于弊”为主题的主题班会。
活动时间:3月27日、4月5日
活动要求:各学院精心组织,在规定时间开展主题班会活动,学工处负责抽查
4、针对食品安全、交通安全、暴力伤害等事件,通过师生互动、人人参与安全教育演讲等不同形式开展安全教育,普及安全知识,提高安全防范能力。
活动时间:3月28—4月12日
负责单位:学工处学生科
5、组织学生参加校园心理情景剧比赛。紧紧围绕学生心理健康多发现象,真实反映学生学习、生活情况并得到艺术升华。
活动时间:3月下旬—4月下旬
负责单位:心理教育咨询中心
6、开展一次法制教育活动,进一步增强师生的法制意识。
活动时间: 4月上旬
负责单位:学工处
7、开展一次消防演练,提高学生应急处理的科学性、实用性和规范性。
活动时间:4月下旬
负责单位:保卫处、学工处
(三)总结交流(学工处负责召集,时间:4月下旬)
鄂州职业大学
2016年3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