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30日,我校在学术报告厅一楼会议室召开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工作布置会。会议由学工处处长陈永红主持,各学院党总支书记或分管国家奖助学金工作的同志参会。校党委委员、副校长胡海平到会。
本次会议对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评审评议的范围、流程等规范化操作,作了进一步强调,对2018年度国家奖助学金评审时间、步骤,作出了具体规定。

会上,胡校长要求:一是各学院要相应成立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评审评议工作小组,负责本单位评审工作;二是评审程序要细化,辅导员工作要细,要积极开展与学生的谈心谈话,覆盖面要广、不遗漏经济困难学生,要切实对学生负责,同时也要确保公开公平公正;三是评议过程要严格规范,要确保党和国家对贫困学子的资助政策落到实处;四是要畅通学生申诉投诉渠道,对学生反馈的问题,要及时上报并妥善处理;五是纪律要求,要坚决杜绝评审评议过程中的暗箱操作、杜绝任何人员吃拿卡要;对违纪违规人员要进行严格追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