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征兵优待政策
(一)优先优待
1.大学生参军入伍除享受义务兵正常优待外,还享受优先报名应征、优先体检政审、优先审批定兵、优先安排使用政策以及体检绿色通道。
(适用:毕业生、在校生、高校新生;依据:参动〔2013〕69号)
2.入伍大学生按规定享受优待政策,优待金由批准入伍地发放,其家庭享受军属待遇,由户籍所在地负责落实相关优待。
(适用:毕业生、在校生、高校新生;依据:参动〔2013〕69号)
3.国家资助学费:
国家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高校学生,在入伍时对其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一次性补偿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实行代偿;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前正在高等学校就读的学生(含高校新生),服役期间按国家有关规定保留学籍或入学资格、退役后自愿复学或入学的,国家实行学费减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和学费减免标准,本专科学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由中央财政提前下拨预算,保证国家资助金及时发放到位。
(适用:毕业生、在校生、高校新生;依据:财教〔2013〕236号,财教〔2014〕180号)
(二)选用培养
1.选取士官:
具有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的大学毕业生士兵,首次选取为士官的,参照直接从非军事部门招收士官的有关规定授予士官军衔和确定工资起点标准,在地方高校学习时间视同服役时间。
(适用:毕业生;依据:参联〔2010〕3号、参务〔2010〕 734号)
2.士兵提干:
本科以上学历,入伍1年半以上,可以列为提干对象;根据规定符合一定条件的,优先列为提干对象。
(适用:毕业生;依据:政联〔2011〕 10号)
3.报考军校:
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应征入伍士兵参加全军统一组织的军队院校招生考试,年龄放宽1岁;
(适用:在校生;依据:政干〔2007〕 389号)
大专毕业生士兵参加全军统一组织的本科层次招生考试,录取的到有关军队院校学习,学制2年,毕业合格的列入年度生长干部学员毕业分配计划。
(适用:毕业生;依据:政联〔2011〕10号)
4.保送入学:
参加优秀士兵保送入学对象选拔,年龄放宽1岁,同等条件下优先列为推荐对象,按照有关规定保送入军队院校培训,本科以上学历的,安排6个月任职培训,专科学历的,安排2年本科层次学历培训。
(适用:毕业生;依据:政联〔2011〕10号)
(三)复学升学
1.复学(入学):
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前正在高等学校就读的学生(含高校新
生),服役期间按国家有关规定保留学籍或入学资格,退役后2年内允许复学或入学。
(适用:在校生、高校新生;依据:教学〔2013〕8号、参动〔2013〕69号)
2.考试升学加分:
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在部队荣立二等功及以上的,符合研究生报名条件的可免试(指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适用:毕业生;依据:参动〔2013〕69号)
3.高职(专科)升学:
高职(专科)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入伍经历可作为毕业实习经历;
(适用:在校生、高校新生;依据:参动〔2013〕69号)
具有高职(专科)学历的毕业生,退役后免试入读成人本科;
(适用:毕业生;依据:参动〔2013〕69号)
荣立三等功以上奖励的高职(专科)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在完成高职(专科)学业后,免试入读普通本科。
(适用:在校生、高校新生;依据:参动〔2013〕69号)
4.政法干警招录:
各地拿出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招录培养计划的20%左右,用于招录大学生退役士兵,不再实行加分政策。对在服役期间荣立个人三等功以上奖励的退役士兵,报名和录用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鼓励高学历退役士兵报考试点班,并适当增加招录大学生退役士兵的比例。
(适用:毕业生、在校生、高校新生;依据:中政委〔2014〕 31号)
6.免修军事技能:
高校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参军入伍退役后复学或入学,免修军事技能训练,直接获得学分。
(适用:在校生、高校新生;依据:参动〔2013〕69号)
7.设立“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
根据实际需求,每年安排一定数量专项计划,专门面向退役大学生士兵招生。专项计划规模控制在5000人以内,在全国研究生招生总规模内单列下达,不得挪用。
(适用:毕业生、在校生、高校新生;依据:教学厅〔2015〕3号)
8.将高校在校生(含高校新生)服兵役情况纳入推免生遴选指标体系:
鼓励开展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高校在制定本校推免生遴选办法时,结合本校具体情况,将在校期间服兵役情况纳入推免生遴选指标体系。在部队荣立二等功及以上的退役人员,符合研究生报名条件的可免试(指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适用:毕业生、在校生、高校新生;依据:教学厅〔2015〕3号)
9.将考研加分范围扩大至高校在校生(含高校新生):退役人员在继续实行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退役后按规定享受加分政策的基础上,允许普通高校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在完成本科学业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适用:在校生、高校新生;依据:教学厅〔2015〕3号)
10.退役大学生士兵专升本实行招生计划单列:
高职(专科)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在完成高职学业后参加普通本科专升本考试,实行计划单列,录取比例在现行30%的基础上适度扩大,具体比例由各省份根据本地实际和报名情况确定。
(适用:毕业生、在校生、高校新生;依据:教学厅〔2015〕3号)
11.放宽退役大学生士兵复学转专业限制:
大学生士兵退役后复学,经学校同意并履行相关程序后,可转入本校其他专业学习。
(适用:在校生;依据:教学厅〔2015〕3号)
(四)学校优待政策
为了鼓励大学生参军入伍,激励师生积极响应国家征兵工作号召,学校决定:我校应征入伍的普通专科大学生(指在籍已注册入学或应届毕业生),在享受国家已有的学费补偿、优待金等系列惠兵政策基础上,根据入伍地不同情况还可享受学校以下优惠奖励政策:
1、奖励及颁发荣誉证书。对从学校地应征入伍的学生,奖励2000元(取得《入伍通知书》后发放到卡上);对我校从各地应征入伍的学生,应届毕业生颁发“优秀毕业生”称号荣誉证书,在校大学生颁发“三好学生”称号荣誉证书。
2、进行交通和伙食补助。对从学校地应征入伍的学生(鄂州城区学生除外),学校一次性补助700元作为来校交通和伙食补助(取得《入伍通知书》后发放到卡上),暑期学校可安排学生宿舍住宿统一管理。
3、开辟学业绿色通道。应征入伍的学生退役复学后,在政策的允许下,可根据本人意愿调换专业;对未达到修业年限或尚不具备毕业条件的,可保留学籍至退出现役后两年;对修完大二课程入伍的学生,服役期满两年可认定为大三参加实习且实习成绩合格、大三当年应修学分合格,同时所有不及格科目在入伍前由学院组织毕业清考,经考核合格,准予毕业。
4、实行奖助学金评定倾斜。应征入伍的学生退役复学后,符合学年奖助学金评定条件的可相应提高一个等级,奖助学金评定指标指定下达给相关院部,不占统一分配指标。
5、学生发展优先。应征入伍的学生退役复学后,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择担任学生干部,优先发展党员。
2019年网上报名流程
①登陆全国征兵网:。
②点击“兵役登记”,在打开页面内先后点击“进行兵役登记”、“注册”,进行账号注册。认真填写手机号、校验码、姓名、身份证号等基本信息,设置“密码”和“密保问题”后,点击“立即注册”,完成注册。
③填写“手机号”及“密码”,进行“登录”。
④点击“开始兵役登记”,仔细填写“文化程度”、“学校名称”、“入学日期”和“毕业日期”,认真核实,确认无误后,点击“信息无误”。在打开页面内点击“我已阅读兵役登记须知”,认真填写“基本信息”、“学业信息”、“家庭信息”和“参军信息”,带“*”号的项目必须填写,不带“*”号的可不填写;核实无误后,点击“兵役登记并参加2019年应征报名”(应征地:应选择鄂州职业大学或户口所在地武装部),往年已进行兵役登记的学生可直接将登记信息转至今年(方法:已注册账号登陆后直接点击左侧的“往年报名信息”进行信息的更新和补充)。
⑤至此,你已完成了网上兵役登记和报名应征。你还可以上传自己的照片,或对部分信息进行修改,随时查看应征进展情况。
大学生两年义务兵可享受的经济待遇
义务兵类型 | 津贴 | 基本家庭优待金 | 进疆进藏增发 | 大学生服役增发 | 自主就业一次性退役金 | 自主就业一次性经济补助 | 学费补偿 | 合计 |
大学专科 | 21600 | 27624 | / | 12692 | 9000 | 9000 | 18000 | 97916 |
大学专科进疆进藏 | 73680 | 27624 | 55248 | 12692 | 9000 | 9000 | 18000 | 205244 |
注:以上数据以鄂州市2018年农村人均可支配收入预佑计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