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鄂州职业大学国家奖学金评审管理办法》的通知

发布者:吕俊发布时间:2021-12-16浏览次数:639

鄂大字〔202135

关于印发《鄂州职业大学国家奖学金

评审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院部、处室、直属单位:

现将《鄂州职业大学国家奖学金评审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鄂州职业大学

20211213



鄂州职业大学国家奖学金评审管理办法


根据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印发《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的通知(教财函〔2019105号)要求,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一、评审对象

1.国家奖学金奖励对象为大二以上(含大二)特别优秀的学生;

2.五年制专科(中专大专连读)学生只有入学第5年具备申请资格;

以上学生均应具备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籍。同一学年内,获得国家奖学金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

二、评审条件与奖励标准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

根据教财厅函教财函〔2019105号号文件规定:学习成绩排名与综合考评成绩排名均位于前10%(含10%)的学生,可以申请国家奖学金。学习成绩排名与综合考评成绩排名没有进入前10%,但达到前30%(含30%)的学生,如在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也可申请国家奖学金,但需提交详细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须经学校审核盖章确认。

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是指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艺术展演等德、智、体、美、劳某一方面表现特别优秀。具体是指:

 ①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表现突出,具有见义勇为、助人为乐、奉献爱心、服务社会、自立自强的实际行动,在本校、本地区产生重大影响,在全国产生较大影响,有助于树立良好的社会风尚。

 ②在学术研究上取得显著成绩,以第一作者发表的通过专家鉴定的高水平论文,以第一、二作者出版的通过专家鉴定的学术专著。

 ③在学科竞赛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在国际和全国性专业学科竞赛、课外学术科技竞赛、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等竞赛中获一等奖(或金奖)及以上奖励。

 ④在创新发明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科研成果获省、部级以上奖励或获得通过专家鉴定的国家专利(不包括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

 ⑤在体育竞赛中取得显著成绩,为国家争得荣誉。非体育专业学生参加省级以上体育比赛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集体项目前二名;高水平运动员参加国际和全国性体育比赛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集体项目前二名。集体项目应为上场主力队员。

 ⑥在艺术展演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参加全国大学生艺术展演获得一、二等奖,参加省级艺术展演获得一等奖;艺术类专业学生参加国际和全国性比赛获得前三名。集体项目应为主要演员。

 ⑦获全国十大杰出青年、中国青年五四奖章、中国大学生年度人物等全国性荣誉称号。

 ⑧其它应当认定为表现非常突出的情形。

 ⑨如果学生的学习成绩排名与综合考评成绩排名中的有一项没有达到前30%,则不具备申请国家奖学金的资格。

6.国家奖学金获评奖励标准按国家规定执行。

三、评审机构

1.学校成立国家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及评审委员会。国家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由校党委书记、校长任组长,分管学生工作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全面领导评审工作。评审委员会由学工处、教务处、团委、宣传部负责人、专家学者及学生代表组成,具体负责评审工作,向评审领导小组提出学校国家奖学金评审意见。

2.各学院成立国家奖助学金评选小组,学院书记、院长任小组组长,学院副书记任小组副组长,辅导员、学院专家学者、学生代表为成员,负责学院国家奖学金的评选申报工作。

四、奖学金发放、管理与监督

1.切实加强管理,认真做好国家奖学金的评审和发放工作,确保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特别优秀的学生。

2.严格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评审国家奖学金,评审名单确定后在各学院及全校进行公示,接受全校学生的监督和检查。凡发现申报材料弄虚作假,一律取消评选资格。

3.严格执行国家相关财经法规和本办法的规定,对国家奖学金实行分账核算,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挤占、挪用,同时应接受财政、审计、纪检监察、主管机关等部门的检查和监督。

4.在收到国家奖学金专项拨款后,学校一次性发放给获奖学生,并颁发国家统一印制的奖励证书,奖励情况记入学生学籍档案。

五、本办法由鄂州职业大学负责解释,具体解释工作由学工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

六、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鄂州职业大学办公室         2021121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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