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生派遣手续办理程序 |
一、学校集中办理 毕业生在毕业离校前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或申请将户口档案转回原籍或户档托管机构需办理《报到证》的,由学校根据就业协议书或户档托管申请表等有关材料统一上报就业方案数据,集中办理《报到证》。《报到证》的通知书联(白色联)由学校归入学生档案,报到证联(有色联)待学生毕业离校之前发放给本人交与用人单位办理报到手续。
二、个人办理 (一)条件要求: 1、未办理过报到证; 2、在两年择业期内。 (二)办理程序: 1、材料准备 (1)《个人办理报到证申请表》(由学校提供并填写); (2)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就业协议书》或《接收函》(需市县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省直及中央单位人事部门出具);或与户口档案托管部门签订的托管协议;或证明毕业生原籍的有效证件复印件,如身份证、户口本、户口迁移证等; (3)毕业证复印件(毕业时未取得毕业证,后在当年内取得了毕业资格并申请办理报到证,需准备此材料)。 2、学校通过《办公信息系统》上报派遣数据,生成报到证号,并确认打印; 3、携带上述材料到省就业指导中心高校窗口领取《报到证》。 毕业生将办理好的《报到证》联(有色联)交用人单位办理报到和落户手续,通知书联(白色联)送档案所在部门,归入档案。 (三)办理时间: 应届毕业生原则上由学校集中办理,学校集中办理时间为当年6月20日—9月30日止,个人办理时间为毕业当年10月7日至第三年7月1日的每周一、三、五。 (四)咨询电话:0711-3863588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