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鄂州职业大学建筑工程技术专业单独招生方案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2-03-10浏览次数:57

鄂州职业大学2012年单独招生方案

根据教育部学生司函【2011】2号文件精神和《省教育厅关于2012年继续开展高等学校招收中职毕业生考试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鄂教职成[2011]6号)的精神,为深化高等教育选拔录取机制多元化和多样化改革、优化生源结构、提高生源质量,经湖北省教育厅批准, 2012年我校在建筑工程技术专业开展中职单独招生试点工作。特制定如下单招方案:

一、组织机构

1、成立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决策单独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制定实施细则,组织协调单独招生全面工作,审批录取名单。

2、按照工作职能设立招生组、考务组、纪检监察组、后勤保卫组。

招生组主要职责:编制单独招生宣传材料和相关规章制度;拟订、实施宣传计划;考生报名和资格审查工作;与上级主管部门的协调工作;录取、通知书邮寄等工作。

考务组主要职责:组织命题、考务、阅卷及成绩统计等工作。

纪检监察组主要职责:负责监督单独招生所有环节;接受考生投诉。

后勤保卫组主要职责:负责报名现场、考试考核期间校园秩序的维护;负责考生在学校期间的安全工作。

单招领导小组组长:孔国庆(校长)

单招领导小组副组长:童长江(副校长)

招生组负责人:江绍安(招生办公室主任)

考务组负责人:杨殿生(教务处处长)

熊汉峰(建工学院院长)

纪检监察组负责人:夏清山(监察处处长)

后勤保卫组负责人:熊剑平(保卫处处长)

二、招生专业、计划及收费标准

类别

专业名称

科类

层次

计划数

学制

收费标准

建筑类

建筑工程技术

中职

高职

(专科)

50

三年

4000/

三、报名工作

1、报名对象及条件

凡在当地招生考试部门已办理2012年湖北省普通高考报名手续的应届或往届中职毕业生(含普通中专、成人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等)均可报考。湖北省普通高考报名要求:具有湖北省常住户口三年以上守法中国公民。湖北省普通高考报名时间:2011年12月19日至31日。

2、报名时间及方法

(1)报名时间:3月1日—3月31日

(2)参加我校中职单招考试的考生请于3月1日至3月31日登陆我校招生信息网(单招网上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也可到我校招生办公室现场报名。

(3)已报名考生请于4月7日前持《2012年鄂州职业大学单独招生考试报名登记表》(可在我校招生信息网下载)、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二寸近期彩照4张、报名考试费等到我校招办办理报名资格确认手续并领取准考证,也可以校为单位集中办理报名手续。(我校招办办公地点:鄂州职业大学图书馆二楼)

(4)报名考试费:200元/人。

四、命题、考试与评卷

1、命题工作在鄂州职业大学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组织领导下,由招生组协调,考务组负责,由教务处和建工学院实施,纪检监察组全程参与。

2、考试科目:

(1)文化课:语文数学合卷,满分200分。

(2)综合技能考核:满分200分(技能应知考核100分;技能操作100分)。

考试内容:见附件考核方案。

3、考试时间:4月7日——4月8日,具体如下:

(1)4月7日(星期六)

下午:文化课 2:00~4:00;

专业技能基本知识测试:4:20—5:00

(2)4月8日(星期日)

技能操作测试:上午8:30—12:00;下午1:30—6:00

4、考试地点:见准考证

5、拟定考卷和评卷:由鄂州职业大学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监督执行。

五、录取规则

1、录取分数线由我校自行划定,获得省级以上行政部门组织的职业技能竞赛三等奖以上的考生,免试入学;我校按文化课成绩和综合技能测试成绩各占30%和70%的比例计算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拟录取。拟录取结果通过我校网站公示(网址: ),不再电话逐一通知考生。

2、我校根据考生成绩和单独招生计划, 5月底前将拟录取名单报省招办审批、公示后,办理正式录取手续。考生凭我校录取通知书报到入学。凡被我校单独招生正式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2012年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及录取。未被录取考生不影响参加普通高考、高职统考或技能高考。

3、凡被我校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得办理转学及调整专业等手续。

六、录取监督机制及违规处理

认真执行教育部关于在高等学校招生中实施“阳光工程”的各项要求,选拔工作全过程在省教育主管部门统一领导下,由学校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保证单独招生工作严格按照“严格程序、加强管理、接受监督”的原则进行,做到“标准刚性、程序规范、办法公开、过程监控、结果公示”。

(一)单独招生工作由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实施全程参与、监督,并主动接受省教育主管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二)考生个人应本着诚信原则向学校提出报名申请,如有以虚报、隐瞒或伪造、涂改有关材料及其它欺诈手段取得单独招生资格的,将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处理。

(三)凡在单独招生中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按教育部令第18号《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关于实行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责任制及责任追究暂行办法》(教监[2005]4号)的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并对违规录取的考生取消其录取资格。

(四) 学校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以任何形式举办与单独招生试点挂钩的辅导班、补习班和办理招生相关事宜。

七、其它事项

(一)单独招生纳入国家的招生计划,与统招录取的考生享受同等待遇。

(二)根据生源情况,需要对专业招生计划进行调整时,学校向上级有关部门提出申请,经同意后执行。如录取数量不足,则不足部分转入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录取时执行。

八、联系方式

办公电话:0711-3876578;3858935;3851146

联系人:丁老师 刘老师 霍老师

联系地址:鄂州市凤凰路77号鄂州职业大学招生办

邮政编码:436000

鄂州职业大学2012年中职单招文化课考核方案

文化课考核方法:语文数学合卷满分200分,时间120分钟。

一、文化课考试时间: 2012年4月7日下午2:00——4:00

二、文化课考试内容

考试科目及内容

考核时间

分值

考试地点

语文

数学

考试内容见大纲

120分钟

200

三号教学楼

三、文化课考核依据:湖北省中等职业学校语文数学教学大纲。

鄂州职业大学2012年单招语文考试大纲

一、语言基础知识和语言表达

1、汉字

(1)识记现代汉语普通话的常见字的字音;

(2)识记常见汉字的字形。

2、词语

正确使用常见词语(包括实词、虚词、成语)。

3、句子

(1)辨析病句

病句类型:成分残缺或赘余、搭配不当、语序不当、表意不明、不合逻辑、关联不当。

(2)变换句式

句式类型:主动句与被动句;肯定句与否定句;现代汉语四种基本句式间的相互转化,即陈述句、祈使句、感叹句、疑问句。

4、正确使用标点符号。主要包括逗号、顿号、问号、省略号、引号、冒号、书名号、破折号。

5、鉴别常见修辞手法。主要包括比喻(明喻、暗喻、借喻)、比拟、借代、夸张、对偶、反问、排比、设问等。

二、文学常识

1、识记教材中出现的中国知名作家所属时代及代表作品,识记教材中出现的外国知名作家、国别及代表作。

2、了解诗歌、散文、小说、戏剧的基本特点,了解课文文学作品中人物、情节、环境特点及作品的主要艺术手法。

三、古代诗文阅读欣赏

1、理解常见文言实词在具体语境中的含义,尤其能辨析一词多义及古今词义。

2、理解常见文言虚词在文中的意义和用法,例如之、其、以、而、为、乎、也等。

3、理解文言句式特点及用法(判断句、省略句、倒装句、状语后置、宾语前置、定语后置、被动句),还有词类活用、通假字。

4、鉴赏浅易的古典诗词,解释词义、把握作品思想感情、赏析表达技巧及诗歌风格。

四、应用文知识

1、了解常见应用文的基础知识,包括概念、特点、要素、作用及格式等。

2、能辨析一些简单应用文出现的错误。

五、现代文阅读

1、理解文中重要词语和句子的含义,把握冰冰筛选文中信息。

2、把握文章基本观点或主旨。

3、理解作品中人物以及作者的思想感情。

4、掌握文章的文体特点:说明文的说明顺序与方法;议论文三要素的逻辑关系及论证方法;能分析叙事文学作品中人物描写的手段(肖像、神态、动作、语言、心理),情节的安排(顺叙、倒叙、插叙以及自然环境、社会环境的描写对刻画人物、加深主题、渲染气氛所起的作用,能理清文章线索。

鄂州职业大学2012年单招数学考试大纲

一、考试目的与要求

测试考生数学基础知识、基本技能、基本思想和基本方法;考查考生在数学方面所掌握的基本运算能力和运用所学数学知识分析和解决简单问题的能力。

考试按照认知要求从低到高分为如下三个层次:

1.理解知识的概念;

2.掌握知识的规律(定理、法则等)和运用;

3.能运用数学知识解决简单实际问题。

二、考试内容

1.集合

(1)理解集合,元素,空集,常用数集,交集,并集的概念;

(2)掌握集合与元素的关系,集合与集合的关系,集合的列举和描述这两种表示法,子集、真子集和集合相等这些集合间的关系,集合的交和并运算。

2.不等式

(1) 理解区间的概念;

(2)掌握一元一次不等式,二元一次不等式组,一元二次不等式和分式不等式的求解;

(3)掌握 <c, >c, <c, >c(c>0)型绝对值不等式的求解。

3.函数

(1)理解函数的概念;

(2)掌握函数的解析表示法,函数概念中两要素的运用,实数指数幂的运算法则,运用函数知识分析和解决简单的实际问题。

4. 三角函数

(1)理解任意角,任意角的正弦、余弦和正切函数的概念;

(2)掌握弧度制与角度制的换算,同角三角函数间的基本关系式,诱导公式(正弦、余弦和正切),已知三角函数值、求指定范围内的角。

5.直线

(1)理解直线的倾斜角,斜率,直线的点斜式和一般式方程的概念;

(2)掌握过两已知点的直线的斜率公式,两点间的距离公式,中点公式,两相交直线交点的求解,两直线平行和垂直条件的运用。

6.二次曲线

理解圆的概念;掌握圆的标准方程、一般方程、圆和直线的位置关系。

7.数列

(1)理解数列、数列的通项、等差数列、等比数列的概念;

(2)掌握等差数列的通项公式、中项公式;

(3)掌握等比数列的通项公式、中项公式。

三、考试形式与试卷结构

1.答题方式:闭卷、笔试,满分100分,时间60分钟。不允许使用计算器。

2.试卷包括选择题、填空题和解答题。试卷结构如下:

题型

题量

分值

单项选择题

15

60(15×4)

填空题

5

20(5×4)

解答题

2

20(2×10)

合计

22

100

建筑工程技术专业综合技能考核方案

一、综合技能测试考核时间:

1、建筑工程技术基本知识测试:2012年4月7日下午4:20——5:00

2、现场技能操作:2012年4月8日上午8:30开始分组测试,技能测试时间40分钟。

二、合技能测试考核目及分

综合技能考核项目

考核时间

分值

测试地点

必选

1、建筑识图、绘图

2、材料基本知识

40分钟

100

三号教学楼

现场技能操作

(三项抽选一项)

建筑测量仪器操作考核

40分钟

100

工程测量实训中心

砌筑工种技能操作考核

40分钟

100

建筑技术实训中心

钢筋工种技能操作考核

40分钟

100

建筑技术实训中心

三、综合技能制定测试项目依据

1、《建筑行业职业技能标准》、《职业技能岗位鉴定规范》

2、教育部中等职业学校土木工程类专业教学大纲

附:一、建筑工程技术基本知识考核内容

二、建筑测量仪器基本操作技能考核

三、砌筑工种技能操作考核

四、钢筋工种技能操作考核

附件一

建筑工程技术基本知识考核内容

一、考核测试内容

1、建筑识图、绘图:

(1)工程制图标准(图幅、线型、字体、比例、尺寸标注等);

(2)制图工具和仪器的使用方法;

(3)点、直线、平面的投影及其投影特性;

(4)基本形体(平面体、曲面体)的投影特征分析;

(5)简单组合体投影图的绘制、阅读。

2、材料基本知识

(1)建筑材料的基本性质;

(2)气硬性胶凝材料的基本理论;

(3)水泥的种类、凝结时间、体积安定性和强度;

(4)混凝土的定义与分类、工作性能(流动性、粘聚性和保水性)、强度以及影响强度的因素;

(5)建筑砂浆的基本性质、制图基本知识。

二、考核题型(时间:40分钟)

1、判断题20分;

2、选择题30分;

3、识图题30分;

4、综合题20分。

附件二

建筑测量仪器基本操作技能考核方案

一、测量仪器技能操作考核内容

1、水准仪的操作

2、经纬仪的操作

二、测量仪器技能操作考核要点

1、水准仪仪器安置、高差测量、读数方法、数据记录与计算;

2、经纬仪仪器安置、测回法测量水平角、读数方法、数据记录与计算。

三、测量仪器技能操作考核场地、设施

1、场地:鄂州职业大学工程测量实训中心;

2、学校提供:安全帽一顶、水准仪一台、经纬仪一台、脚架一个、花杆两根、塔尺两根、记录板(纸)一个。

需考生自备的有:铅笔或中性笔、计算器。

四、测量仪器技能操作考核时间:40分钟

五、测量仪器技能操作考核评分标准:总分值100分,考核分值及评分规则如下:

(一)水准仪的操作技能

1、考生操作步骤:

①考生进场必须佩戴安全帽;

②考生能求安置三脚架,拧紧脚架伸缩螺旋,并保稳定;

③考生从箱中取出水准仪,安放在三脚架顶部并拧紧连接螺旋;

④考生能整平水准仪,包括粗平和精平;

⑤考生会照准两根水准尺读数并记录到记录纸上;

⑥考生观测完后能按使用前的方式收好仪器和脚架;

⑦考生会计算两点高差。

2、评分规范:(详细评分标准在考试现场公布)

①规范熟练安置仪器(10分);

②高差测量程序符合规范要求(10分);

③读数方法符合规范(5分);

④数据记录符合规范(5分);

⑤观测结果符合要求(10分);

⑥仪器整理符合要求(10分)。

(二)经纬仪的操作技能测试

1、考生操作步骤:

①考生进场必须佩戴安全帽;

②考生按要求安置三脚架,拧紧脚架伸缩螺旋,并保持稳定;

③考生从仪器箱中取出经纬仪,安放在三脚架顶部并拧紧连接螺旋;

④考生能按要求安置经纬仪,包括对中、整平;

⑤考生会用测回法观测现场两目标与仪器安置点(测站点)组成的水平角,读数并记录到记录纸上;

⑥考生观测完成后能按使用前方式收好仪器和脚架;

⑦考生能计算被测水平角的角值。

2、评分规范:(详细评分标准在考试现场公布)

①规范熟练安置仪器(10分);

②水平角测量程序符合规范要求(10分);

③读数方法符合规范(5分);

④数据记录符合规范(5分);

⑤观测结果符合要求(10分);

⑥仪器整理符合要求(10分)。

附件三

砌筑工种技能操作方案

一、技能操作考核实操内容

1、用干砖组砌“L”型1/2砖墙,各向1米长,墙高1米

2、用干砖组砌组砌“T”型一砖墙,各向1米长,墙高1米

3、用干砖组砌36.5cm x 36.5cm 方柱,柱高1米

4、用干砖组砌49cm x49cm 方柱,柱高1米。

:以上内容,考生任选一项操作

二、技能操作考核测试要点

1、砌筑常用工具的使用 2、砌体常用材料及备料

3、砌体的施工工艺 4、墙柱的组砌方式

5、砌筑施工质量 6、砌体留槎与接槎

7、纵横墙交接工艺 8、砌筑施工安全操作规程

三、技能操作考核场地、设施

1、场地:鄂州职业大学建筑技术实训中心;

2、砌体常用材料及工具、安全帽一顶、工装一套、手套。

四、技能操作考核测试时间:40分钟

五、技能操作考核评分标准

本项技能测试总分值100分,测试内容分值及评分规则见下表:

测试内容分值及评分规则

序号

测定项目

原评偏差

评分标准

应得分

检查

扣分

实得分

1

选砖

性能达到要求

5

2

轴线偏移

10MM

超差±10MM每处扣1分

10

3

墙面垂直度

5MM

超差±5MM一处扣1分

10

4

墙面平整度

8MM

超差±8MM一处扣1分

15

5

水平灰缝平直度

10MM

超差±10MM一处扣1分

10

6

水平灰缝厚度

±8MM

超差±8MM每处扣1分

15

7

纵横墙垂直度

±5MM

超差±2MM每处扣1分

5

8

纵横墙留槎

留槎合理均匀得10分

留槎不合理得5分

未留槎得0分

10

9

文明施工

出现事故、工完场不清无分

10

10

工效

未按时完成任务的无分

10

说明:各项扣分合计均不得超过本项应得分。

附件四

钢筋工种技能操作方案

一、技能操作考核内容

1、钢筋钢号、钢筋直径、级别、及形状辨认;

2、按配料表的尺寸,加工成规定的形状;

3、按钢筋下料单完成钢筋的下料、制作;

4. 根据钢筋图样完成绑扎、成型。

二、技能操作考核测试要点

1、钢筋工常用机械的操作、常用工具的使用;

2、钢筋工的施工工艺;

3、钢筋下料、制作;

4、钢筋绑扎、成型。

三、技能操作考核场地、设施

1、场地:鄂州职业大学建筑技术实训中心;

2、学校提供:安全帽一个,手套一双,下料单一张,钢筋图样一个,钢筋配料及操作工具。

四、技能操作考核测试时间:40分钟

五、技能操作考核评分标准

本项技能测试总分值100分,测试内容分值及评分规则:

1.能熟练掌握钢筋工常用工具、机具的操作和使用;(30分)

2.钢筋下料、制作规范正确;(40分)

3.钢筋的绑扎规范正确。(3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