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2月20日上午,资产处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在处长办公室进行“关于进一步严格规范领导干部在企业、社会团体兼职(任职)问题”的相关文件学习及自查工作,会上处长肖伟同志传达了校党委组织部的通知精神及“领导干部在企业、社会团体兼职(任职)的相关规定(摘编)”等文件,并强调全处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要严格按通知要求自查自纠,如实填写“领导干部在企业、社会团体兼职(任职)情况自查表”与“个人承诺书”。

2022年2月20日上午,资产处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在处长办公室进行“关于进一步严格规范领导干部在企业、社会团体兼职(任职)问题”的相关文件学习及自查工作,会上处长肖伟同志传达了校党委组织部的通知精神及“领导干部在企业、社会团体兼职(任职)的相关规定(摘编)”等文件,并强调全处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要严格按通知要求自查自纠,如实填写“领导干部在企业、社会团体兼职(任职)情况自查表”与“个人承诺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