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鄂州职业大学委员会
关于加强服务型党支部建设的意见
为进一步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的意见》(中办发〔2014〕6号)的文件精神,进一步增强党支部的凝聚力、创造力、战斗力,努力把我校建设成为全省高校党建示范单位,现就加强我校服务型党支部建设提出以下意见。
一、加强支部班子建设
各院系党总支要以教研室、科研团队、实习场所等为单位设置党支部,教师党支部书记要按照“双带头人”培育工程的要求进行选拔任用。党群行管部门要以部门为单位设置党支部,党支部书记一般由部门负责人兼任。后勤服务部门要以服务窗口、服务团队为单位设置党支部,党支部书记应由服务意识强、服务本领高、服务作风好的党员担任。
二、加强骨干队伍建设
加强党务工作者队伍建设,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党务知识培训。加强党员队伍建设和管理,坚持“三会一课”制度、民主生活会制度,做好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培养带头服务、带领服务、带动服务的党员骨干队伍。
三、加强服务场所建设
各二级单位党组织要建立党员活动室,各党支部要建立党支部工作室。要把服务师生的场所建在教学、生活第一线(教室、教研室、实训室、实训车间,寝室、食堂等);要把服务社会的场所放在社会需要、能够发挥作用的地方(工厂、农村、社区、中小学以及社会公益单位等),不断拓展服务空间和服务领域。
四、加强服务载体建设
各院系党组织要按照院系专业特色,党群行管部门、直属单位党支部要按照工作职能特点,后勤服务部门党支部要按照服务内容特点进行服务项目建设。各党组织要继续抓好已有服务项目建设,积极推进新服务项目建设,每个党支部至少建成一个特色鲜明的服务品牌。学校对认可的特色服务项目给予经费支持。
五、加强服务制度建设
一要建立健全党员公开承诺制度。要公布服务热线、服务时间、服务内容、服务质量、服务责任人及服务责任区等信息。二要建立健全监督考核制度。建立以党支部工作业绩和服务对象评价为重点的业绩考核制度。三要建立健全激励保障制度。院系教师党支部书记和教职工兼任的学生党支部书记经考核合格者给予每人每年1800元的岗位津贴,被学校认定的“双带头人”院系教师党支部书记经年度考核合格者再给予每年每人600元岗位津贴。各基层党(总)支部经学校考核优秀的将给予表彰。各二级党组织要建立执行党支部书记参与讨论和决定本单位重要事项制度,发挥其在本单位教职工职称评审、选拔任用、学习培训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党支部书记可按要求参加学校有关会议。
六、加强服务示范建设
要努力培育造就一批具有示范作用的优秀党(总)支部书记、优秀示范党(总)支部、党员示范岗和特色鲜明的服务项目,积极发挥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优秀党员干部的示范引领作用。
附件:鄂州职业大学党支部服务项目申请表
二O一四年十二月八日
附件:
鄂州职业大学党支部服务项目申请表
党组织名称: 申报时间:
项目名称: | |
项目负责人: | 项目成员: |
实施方案: 服务(时间、场所、对象、内容、办法) | |
服务制度: | |
党总支意见: | 校党委意见: |
1.以“立足校园、服务师生,面向鄂州、服务社会”为主题。
2.项目名称精炼、服务内容特色鲜明、方式新颖、措施有力。
3.服务项目有针对性、实效性、满足师生和社会需要。
4.每个党支部至少报一项。
5.适时组织服务业绩考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