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鄂州职业大学委员会
关于杨国根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党总支、各直属党支部:
经学校党委研究决定:
杨国根同志任建筑工程学院院长;
蔡仲儒同志任校组织部副部长(中层正职待遇);
霍佑林同志任校招生办公室副主任(中层正职待遇);
王冠华同志任校学工处副处长(中层正职待遇);
郭 浩同志任学校办公室副主任;
张华春同志任校组织部副部长;
李 科同志任校招生办公室副主任;
杨忠科同志任校学报编辑部副主任;
张和林同志任校就业指导中心副主任;
洪贞旭同志任校保卫处消防科科长;
张建勋同志任校教务处考试科科长;
叶 娟同志任校图书馆流通部主任(正科);
朱喜娣同志任校职业技能培训鉴定中心鉴定科科长;
黄文平同志任商学院正科级专职辅导员;
洪全洲同志任商学院正科级辅导员兼团总支书记;
夏志勇同志任学校办公室车队队长(正科);
张小勇同志任校招生办公室信息科科长;
汪自清同志任校资产处采购办主任(正科);
侯宏畅同志任建筑工程学院实训中心副主任(副科);
高小燕同志任校思政课部办公室副主任(副科)。
以上同志原任职务自行免去。试用期一年,任职时间从2016年6月27日算起。
特此通知。
二○一六年七月五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