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第一轮集中督导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6-09-14浏览次数:233

 

 

 

共湖北省委两学一做

学习教育协调小组文件

 

 

鄂学组发〔20163

 

 

关于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第一轮集中督导工作的通知

 

 

省委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各督导组:

按照全省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有关工作安排,现就做好第一轮集中督导工作通知

一、督导时间

20166月上旬至615日。

二、督导内容

本轮督导主要内容包括:

1.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央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工作座谈会、全省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情况。

2.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对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进行安排部署,加强分层分类指导的情况。成立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工作机构和人员配备情况。

3.落实支部主题党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总体进展情况。

4.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开展党员组织关系集中排查、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和培训基层党组织负责人情况。

5.党委(党组)和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履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主体责任,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支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情况。

6.督促指导各地各单位严格按照中央、省委要求的主要措施,结合实际开展学习教育,引导党员在真学上下功夫,防止形式主义,不搞花架子,不能以记了多少笔记、写了多少体会、报了多少材料来衡量学习教育成效。

7.督促指导各地各单位加强典型宣传和舆论引导,加强舆论监测,防止搞炒作式报道。

8.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特色做法和经验,对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意见和建议。

三、督导对象

l.督导一至五组:除督导市州党委以外,还要在每个市州各抽查1个县市区党委、1个基层党委及12个基层党支部。

2.督导六至十组:在各组督导范围对象中,抽取一定数量的单位进行督导,具体名单由各督导组根据实际情况确定。除督导所抽查单位党委(党组)外,还要各抽取一定数量的党支部进行督导。按照集中督导全覆盖的要求,此次集中督导抽取单位的数量应为督导对象的四分之一左右。

四、督导方式

本次督导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重点抽查、现场调研、直接参与等方式进行。

1.听取汇报。听取各地各单位党委(党组)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情况汇报,听取对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意见和建议。

2.查阅资料。查阅各地各单位党委(党组)对学习贯彻中央和省委有关精神的部署安排,制定和印发的具体实施方案,开展党员组织关系集中排查、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和培训基层党组织负责人的台账资料等。

3.重点抽查。重点对基层党组织,特别是党支部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情况进行抽查。

4.现场调研。深入基层一线,走访部分基层党员干部群众,了解地方和单位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实际情况,总结经验做法,及时发现问题,提出意见建议。

5.直接参与。随机选择基层党支部,全程参加其支部主题党日活动。

五、有关要求

1.各督导组根据工作实际,制定具体督导工作安排,在做好集中督导的同时,加强经常性督导,全面了解督导单位学习教育情况,做好督导工作台账。

2.各督导组要根据督导情况形成工作报告,620日前报省委组织部组织一处(党代表办)。报告内容主要包括:督导工作总体情况、各地各单位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情况及经验做法、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有关意见建议等。

3.各督导组在开展督导期间,严格执行《湖北省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轻车简从,作好表率。

 

 

中共湖北省委两学一做习教育协调小组

 

20165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