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6年上半年发展党员工作安排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6-09-14浏览次数:539

 

关于2016年上半年发展党员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为确保2016年上半年发展党员工作的有序开展,现将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1、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主要负责人要高度重视发展党员工作,认真学习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发展党员和党员管理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34号)》,要全面掌握党员发展的工作流程,严格遵照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总要求,切实加强领导,严把质量关。

2.各党总支部在发展党员过程中,要有领导、有计划、有步骤,在发展教工党员中要有重点地做好中青年骨干教师的发展党员工作,为学校的改革建设和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3.各党总支部在发展学生党员过程中,要按照“二年级重点发展,三年级不突击发展”的要求,使学生党员的结构趋于合理,学生党员的模范带头作用得以更好发挥。

4、各党总支部(直属党支部)于523日前将上半年发展对象名单进行公示。公示一周后,如无异议,于530日前将发展对象预审名册连同预备党员转正名册,纸质版名册经党总支书记签字盖章后,报党委组织部进行预审电子文本发送至839205816@qq.com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及党校培训结业证等相关材料一并报送

报送材料按照《鄂州职业大学发展党员工作流程》第二部分第七条要求内容准备。

561日,组织部报校党委审批,发放《入党志愿书》,并办理完所有入党手续,完成材料归档工作。

6、相关表格到组织部网站下载。

特此通知。

附件1:鄂州职业大学2016年上半年党员发展名册汇总表

2016516

 


 

 

关于2016年上半年发展党员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为确保2016年上半年发展党员工作的有序开展,现将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1、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主要负责人要高度重视发展党员工作,认真学习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发展党员和党员管理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34号)》,要全面掌握党员发展的工作流程,严格遵照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总要求,切实加强领导,严把质量关。

2.各党总支部在发展党员过程中,要有领导、有计划、有步骤,在发展教工党员中要有重点地做好中青年骨干教师的发展党员工作,为学校的改革建设和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3.各党总支部在发展学生党员过程中,要按照“二年级重点发展,三年级不突击发展”的要求,使学生党员的结构趋于合理,学生党员的模范带头作用得以更好发挥。

4、各党总支部(直属党支部)于523日前将上半年发展对象名单进行公示。公示一周后,如无异议,于530日前将发展对象预审名册连同预备党员转正名册,纸质版名册经党总支书记签字盖章后,报党委组织部进行预审电子文本发送至839205816@qq.com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及党校培训结业证等相关材料一并报送

报送材料按照《鄂州职业大学发展党员工作流程》第二部分第七条要求内容准备。

561日,组织部报校党委审批,发放《入党志愿书》,并办理完所有入党手续,完成材料归档工作。

6、相关表格到组织部网站下载。

特此通知。

附件1:鄂州职业大学2016年上半年党员发展名册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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