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6年上半年发展党员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为确保2016年上半年发展党员工作的有序开展,现将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1、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主要负责人要高度重视发展党员工作,认真学习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发展党员和党员管理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3﹞4号)》,要全面掌握党员发展的工作流程,严格遵照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总要求,切实加强领导,严把质量关。
2.各党总支部在发展党员过程中,要有领导、有计划、有步骤,在发展教工党员中要有重点地做好中青年骨干教师的发展党员工作,为学校的改革建设和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3.各党总支部在发展学生党员过程中,要按照“二年级重点发展,三年级不突击发展”的要求,使学生党员的结构趋于合理,学生党员的模范带头作用得以更好发挥。
4、各党总支部(直属党支部)于5月23日前将上半年发展对象名单进行公示。公示一周后,如无异议,于5月30日前将发展对象预审名册连同预备党员转正名册,纸质版名册经党总支书记签字盖章后,报党委组织部进行预审(电子文本发送至839205816@qq.com,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及党校培训结业证等相关材料一并报送)。
报送材料按照《鄂州职业大学发展党员工作流程》第二部分第七条要求内容准备。
5、6月1日,组织部报校党委审批,发放《入党志愿书》,并办理完所有入党手续,完成材料归档工作。
6、相关表格到组织部网站下载。
特此通知。
附件1:鄂州职业大学2016年上半年党员发展名册汇总表
2016年5月16日
关于2016年上半年发展党员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为确保2016年上半年发展党员工作的有序开展,现将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1、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主要负责人要高度重视发展党员工作,认真学习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发展党员和党员管理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3﹞4号)》,要全面掌握党员发展的工作流程,严格遵照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总要求,切实加强领导,严把质量关。
2.各党总支部在发展党员过程中,要有领导、有计划、有步骤,在发展教工党员中要有重点地做好中青年骨干教师的发展党员工作,为学校的改革建设和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3.各党总支部在发展学生党员过程中,要按照“二年级重点发展,三年级不突击发展”的要求,使学生党员的结构趋于合理,学生党员的模范带头作用得以更好发挥。
4、各党总支部(直属党支部)于5月23日前将上半年发展对象名单进行公示。公示一周后,如无异议,于5月30日前将发展对象预审名册连同预备党员转正名册,纸质版名册经党总支书记签字盖章后,报党委组织部进行预审(电子文本发送至839205816@qq.com,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及党校培训结业证等相关材料一并报送)。
报送材料按照《鄂州职业大学发展党员工作流程》第二部分第七条要求内容准备。
5、6月1日,组织部报校党委审批,发放《入党志愿书》,并办理完所有入党手续,完成材料归档工作。
6、相关表格到组织部网站下载。
特此通知。
附件1:鄂州职业大学2016年上半年党员发展名册汇总表
2016年5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