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州职业大学组织开展不担当、不作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7-06-09浏览次数:158

 

鄂州职业大学组织开展不担当、不作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全省作风建设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动员部署视频会精神,进一步深化省委第二巡视组巡视反馈整改意见落实工作,着力解决作风建设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努力提升领导干部的责任意识和担当精神,调动领导干部奋发进取、干事创业的积极性,现就在全校范围内组织开展不担当、不作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组织部《关于认真组织开展不担当、不作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和“第十八个党风廉政宣教月活动”,通过开展不担当、不作为问题专项整治,切实促进机关效能提升、干部作风转变。把鼓励担当作为、干事创业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统一起来,把保廉政与促勤政统一起来,把惩戒问责与保护激励统一起来,做到真管真严真担当,真查真纠真问责,铁腕整治不作为、不担当问题,旗帜鲜明地保护作风正派、敢作敢为的干部,引导党员、干部讲政治、敢担当,始终保持积极向上的精神面貌和苦干实干的竞进态势。

 

二、整治范围

 

学校全体在职干部,重点是各级领导班子成员。

 

三、整治重点

 

(一)职责范围内的工作该拍板不拍板、该签字不签字或签字无态度;

 

(二)三重一大等重大事项议而不决、决而不行、进展缓慢

 

(三)对群众利益问题推诿拖延,对群众合理诉求故意刁难,需要担责的不担责,需要协调的不协调;

 

(四)服务意识淡薄,对待群众态度生硬、作风粗暴,不落实首问负责等工作制度,让群众办事来回跑,难办事、不办事、吃拿卡要;

 

(五)纪律松懈,消极怠工,推诿扯皮,庸懒散浮拖,贻误工作或造成不良影响;

 

(六)巡视整改落实不到位情况;

 

(七)其他不担当、不作为问题。

 

四、工作步骤

 

专项治理工作于20174月初开始,10月底结束,分三个阶段。

 

(一)自查自纠阶段(4月初至6月中旬)。 本阶段分两个环节进行,第一是从4月初至5月底,主要针对巡视整改任务落实情况开展自查自纠,重点检查整改工作不到位、不落实情况;第二是从5月底至615日,主要针对不担当、不作为专项治理任务开展自查自纠,校内各二级单位要结合两学一做专题教育,对照专项整治的主要内容及干部自身职责任务,认真查找存在的不担当、不作为问题,通过召开座谈会、走访群众、问卷调查、发放征求意见表等形式,广泛征求各方面特别是服务对象的意见建议。对查摆出的问题和征求的意见建议,要认真梳理汇总,列出不担当、不作为问题清单,清单要具体到人、到事、到每个项目,明确整改措施,建立整改台账,实行销号管理。自查自纠结束后,要认真撰写自查自纠情况报告,连同领导干部不担当、不作为专项治理情况统计表(附件),经单位党组织负责人签字后,报校组织部。

 

(二)重点检查阶段(6月下旬至9月中旬)。校组织部成立三个督导组,第一督导组组长高兴国,相关人员任成员,具体负责督导检查校领导班子成员不担当、不作为问题;第二督导组组长江绍安,相关人员任成员,具体负责督导检查院部领导干部不担当、不作为问题;第三督导组组长马凌军,相关人员任成员,具体负责督导检查行政处室直属支部领导干部不担当、不作为问题。督导组将采取随机抽查、重点检查、明查暗访、调查问卷等方式,对各单位专项整治工作进行督办检查。同时,发现和搜集一批领导干部中存在的不担当、不作为问题。通过畅通信访举报渠道、严肃问题查处、舆论媒体曝光等方式强化督查,全面推进专项整治。

 

(三)整改问责阶段(9月下旬至10月底)。1020日前,各单位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系统总结,将专项整治工作中的好做法、好经验提炼、固化为制度,形成有效防范和纠正干部作风、机关效能问题的制度体系。对不担当、不作为未整改或整改效果不明显的,视情节给予有关责任人批评教育、责令检查以及调离岗位、引咎辞职、责令辞职、免职、降职等组织处理。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学校成立不担当、不作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专项治理的统筹协调,抓好部署指导、组织推动和督促检查等各项工作。校长洪贞银同志担任组长,校党委副书记周岫同志担任副组长,校各单位党组织负责人任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校组织部,马凌军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各单位要把专项整治工作摆上重要日程,成立相应领导机构,推动专项治理有序推进、有效开展。

 

学校不担当、不作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举报电话:38979533877272,举报邮箱:524685977@qq.com

 

(二)强化舆论监督。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和网站,广泛宣传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注意发现、总结工作中好的经验和做法。同时,对典型问题公开曝光,发挥教育警示作用。对有关单位整治工作不力,查纠问题效果不明显,公开通报批评,对自查自纠零报告的单位作为重点抽查对象;对查处的典型问题,一律点名道姓公开通报曝光。

 

(三)严格督导问责。注重发挥群众监督评议的作用,全面听取服务对象和群众的意见,及时掌握真实情况。对督导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按程序调查处理。对不担当不作为情节较轻的,给予批评教育,责令停职检查、公开道歉;对缺乏工作热情激情、事业心责任心不强的,予以改非或调离岗位等组织处理;对工作严重失职不作为,引发重大责任事故的,责令辞职或给予免职降职处理。

 

 

  中共鄂州职业大学委员会

 

二〇一七年四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