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新时代学校统一战线工作实施意见

发布者:杜利发布时间:2022-02-22浏览次数:10

加强新时代学校统一战线工作实施意见

 

为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加强和规范全校统一战线工作,巩固和发展爱国统一战线,结合学校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加强党委对学校统一战线工作的领导

(一)党委对学校统一战线工作负主体责任,履行《条例》规定的七个方面主要职责开展统一战线工作;党委书记是学校统一战线工作第一责任人,党委班子成员带头做好统一战线工作。

(二)学校党委设置统战部,党委统战部是党委主管学校统一战线工作的职能部门,承担了解情况、掌握政策、协调关系、安排人事、增进共识、加强团结等职责,履行《条例》规定十五个方面主要职责,开展统一战线工作

)加强统战队伍自身建设。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统一战线工作的重要思想,切实加强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

二、加强和改进学校统一战线各领域工作

(四)加强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工作

1.支持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参与学校治理。

2.支持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在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的基础上,参与学校执行党和国家有关重大方针政策、决策部署,监督检查实施情况,通过提出意见、批评、建议等方式,对党委进行民主监督。

3.支持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加强自身建设。

(五)做好党外知识分子工作

1.加强思想引导,支持发挥作用,正确引导党外知识分子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引导他们自觉接受党的领导,遵纪守法,为学校改革、发展、稳定贡献力量。

2.坚持“政治上一视同仁,工作上放手使用,生活上关心照顾”的原则,政治上关心、业务上支持党外知识分子,在提高待遇,改善工作生活环境等方面创造条件。

3.成立党外知识分子联谊会,加强对党外知识分子联谊会的领导。

(六)做好民族宗教工作

1.全面贯彻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广泛开展马克思主义祖国观、民族观教育,加强爱国主义和社会主义的宣传教育,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的民族关系。坚持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坚持以“导”的态度对待宗教,落实《宗教事务条例》要求。

2.认真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教育引导广大师生尊重少数民族的信仰和风俗习惯,关心关爱少数民族师生,营造各民族互相尊重、和谐相处的良好氛围;开展支教、支边、专题调研活动,发挥学校智力优势,为民族地区培养人才,参与民族地区发展,持续推进民族团结进步活动。

3.坚决抵御境内外敌对势力利用民族宗教问题进行渗透、破坏、分裂活动,禁止在校园传教和其它宗教活动。

4.开展师生信教情况调研,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发现和及时处理各种涉及民族、宗教的突发事件,维护学校正常秩序。

(七)做好侨联工作

1.凝聚侨心、汇聚侨智、发挥侨力,引导归侨侨眷致力于学校改革发展,为学校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

2.维护侨益、为侨服务,保护归侨侨眷合法权利和利益,适当照顾归侨侨眷特点,积极发挥他们与海外联系广泛的优势作用。

(八)做好党外干部培养选拔任用工作

按照德才兼备的原则,加强党外干部培养选拔任用,做好党外人士的政治和实职安排的举荐工作。

(九)加强统战政策宣传和理论研究

加大统战理论和政策学习宣传力度,不断增强教职工的统战意识,营造全校关心统战、支持统战的良好氛围。拓展统战思想宣传覆盖面,为广大教职工提供健康的精神食粮。把统战理论学习研究纳入学校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总体部署。

三、进一步落实统战工作的各项制度

(十)建立征求党外人士意见制度

每年召开1—2次情况通报会或座谈会,向党外人士通报学校的教学、科研、管理等方面取得的成绩,鼓励他们发挥智库作用,提出涉及学校改革发展稳定等方面的意见建议。

(十一)建立民主监督制度

支持党外人士就学校党的建设、依法治校以及广大师生员工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民主监督,提出意见建议。

(十二)落实党委班子成员与党外人士联系制度

党委班子成员每人联系1—2名党外人士,定期听取联系对象意见,开展谈心谈话活动。各总支直属党支部委员参照执行。

(十三)建立邀请党外人士参加学校有关会议制度

学校举行有关会议或大型活动,视情况邀请一定数量党外人士参加。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要有一定数量的党外人士。学校干部学习培训可邀请一定数量党外人士参加。

四、加强统一战线工作保障监督

(十四)学校党委每年听取统战工作汇报,专题会议研究统战工作二次以上。将统战工作经费纳入学校经费预算,建立激励保障机制。

(十五)全校各级党组织要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加强本实施意见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将本实施意见执行情况纳入党建考核体系,纳入基层党组织书记抓党建述职的重要内容,纳入监督执纪问责范围,定期开展检查督导,推动落地落实。对违反本实施意见的,要追责问责。

2016年5月31日印发的《加强新形势下学校统一战线工作实施意见》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