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党支部建设的 实施意见

发布者:杜利发布时间:2022-01-28浏览次数:42

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党支部建设的

实施意见

 

为了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落实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全面提升党支部组织力,强化党支部政治功能,充分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为建设特色鲜明的“双高”职业院校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结合我校实际,现就加强和改进党支部建设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强党支部建设的重要意义和总体要求

1.重要意义。党支部是开展组织生活的主体,是党组织开展工作的基本单元,是党在学校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担负直接教育、管理、监督党员和组织、宣传、凝聚、服务师生的职责。加强和改进党支部建设,是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坚持“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的迫切需要,是增强基层党组织生机活力、加强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建设的迫切需要,是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推动学校事业高质量发展的迫切需要。

2.总体要求。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遵守党章,加强思想理论武装,坚定理想信念,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始终保持先进性和纯洁性;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持“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践行“四个服从”;坚持践行党的宗旨和群众路线,组织引领党员、师生听党话、跟党走,成为党员、师生的主心骨;坚持民主集中制,发扬党内民主,尊重党员主体地位,严肃党的纪律,提高解决自身问题的能力,增强生机活力;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紧紧围绕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文化传承创新和国际合作交流等中心任务创先进、争优秀,充分发挥在推动学校高质量发展中的战斗堡垒作用。

二、进一步明确党支部的职责任务

3.教职工党支部。要围绕本单位改革发展稳定,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发挥教育管理监督党员和组织宣传凝聚服务师生员工作用等开展工作,主要包括: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团结师生员工,在完成教学科研管理任务中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参与本单位重大问题决策,支持本单位行政负责人开展工作,对教职工职称评定、岗位(职员等级)晋升、考核评价等进行政治把关;做好党员教育、管理、监督工作,定期召开组织生活会,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培养教育入党积极分子,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密切联系群众,经常听取师生员工意见和诉求,维护他们的正当权益等。

4.学生党支部。要围绕加强思想政治引领,筑牢学生理想信念根基,引导学生刻苦学习、全面发展、健康成长等开展工作,主要包括: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加强对学生党员的教育、管理、监督,定期召开组织生活会,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发挥学生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影响、带动广大学生明确学习目的,完成学习任务;组织学生党员参与学生事务管理,维护学校稳定,支持、指导和帮助团支部、班委会以及学生社团根据学生特点开展工作,充分发挥保留团籍的学生党员的带动作用;培养教育学生中的入党积极分子,按照标准和程序发展学生党员;根据学生特点,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等。

三、优化组织设置

5.设置原则。按照“扩大覆盖面、增强有效性、灵活便捷”原则,根据学校内部管理体制调整、组织结构和党员队伍构成变化的新情况,设置学校基层党支部。党支部设立要与教学、科研、管理、服务等机构相对应。凡是具备成立党支部条件的,都要单独设置党支部。党支部的设置、调整和撤销,由其上一级党组织负责,并报党委组织部备案。

6.设置办法。教师党支部一般按教研室或相关专业设置,管理部门、服务单位的党支部一般按处室、部门或相关相近职能设置。可根据实际需要,探索依托创新平台、重大项目平台和机构等设置教工党支部。正式党员不足3人的,可以与业务相近的部门或单位联合成立党支部。学生党支部一般按照有利于党员教育管理、有利于党支部作用发挥设置。离退休教职工党支部按照就近、便于开展活动设置。在临时性、阶段性工作或活动中根据需要及时设置临时党支部。根据需要设立直属党支部和校级学生组织联合党支部。党支部命名接受党委组织部指导。

7.党的支部委员会产生。党员7人以上的党支部设立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由党员大会选举产生;党员不足7人的党支部,不设支部委员会,由党员大会选举支部书记1人,必要时增选副书记1人;支部委员会一般由3-5人组成,包括支部书记、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纪检委员等;党的支部委员会和不设支部委员会的支部书记、副书记每届任期3年。对任期届满的党支部,上级党组织一般应提前6个月以书面发函通知等形式提醒做好换届准备工作,党支部一般提前4个月向上级党组织书面报送换届请示。如因特殊情况,需延期或提前换届选举,党支部须报上一级党组织批准,延期期限一般不超过1年。学生党的支部委员会和离退休党的支部委员会换届选举,由其上一级党组织根据实际情况可作适当调整。选拔党性强、业务精、有威信、肯奉献、3年以上党龄的专业带头人担任教师党支部书记。辅导员应全部编入所在学院学生党支部,从优秀辅导员、骨干教师、优秀学生党员(党龄可放宽至2年)中选拔学生党支部书记。管理、后勤等部门党支部书记一般由本部门主要负责人担任。党的支部委员会换届选举结果要经上一级党组织批准。届中党支部委员或正、副书记出现空缺,应及时补选,上一级党组织也可指派党支部正、副书记。

四、进一步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

8.执行工作计划、总结制度。党支部工作要有计划、有总结,每学期初要制定工作计划,每学期末要进行工作总结,并报上一级党组织备案。

9.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每季度召开1次支部党员大会,每月召开1次支部委员会,每月召开1次党小组会,党支部书记每年至少讲2次党课,党员领导干部要定期到党支部讲党课。“三会一课”要围绕党支部职责职能,突出政治学习和教育,突出党性锻炼,做到形式多样、氛围庄重、务实有效。

10.贯彻民主集中制。党支部实行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重要问题必须经支委会或支部党员大会充分讨论,并进行表决。 

11.坚持密切联系群众制度。落实全校教职工党员、干部联系基层制度,管理、服务部门普通职工党员参照执行。

12.坚持请示汇报制度。党员每学期采取不同形式至少向所在党支部汇报一次思想、工作、学习及执行党组织决议情况,反映群众的困难和要求,关心党支部建设,向党组织提出意见和建议等。党支部要定期向上一级党组织汇报工作,特殊情况应及时报告。对超越自己职权范围的问题,必须请示上一级党组织。

13.坚持组织生活会制度。党支部每年至少召开1次组织生活会,一般安排在第四季度,也可以根据工作需要随时召开。组织生活会一般以党支部党员大会、党支部委员会会议或者党小组会形式召开。组织生活会应当确定主题,会前认真学习,谈心谈话,听取意见;会上查摆问题,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明确整改方向;会后制定整改措施,逐一整改落实。上一级党组织要派员列席指导组织生活会。党员领导干部要认真执行双重组织生活制度。

14.坚持谈心谈话制度。党支部委员之间、党支部委员和党员之间、党员和党员之间,每半年谈心谈话一般不少于1次。谈心谈话应当坦诚相见、交流思想、交换意见、帮助提高。党支部应当注重分析党员思想状况和心理状态。对家庭发生重大变故和出现重大困难、身心健康存在突出问题等情况的党员,党支部书记应当帮助做好心理疏导;对受到处分处置以及有不良反映的党员,党支部书记应当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15.健全民主评议党员制度。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每年开展1次民主评议党员,组织党员对照合格党员标准、对照入党誓词,联系个人实际进行党性分析。按照个人自评、党员互评、民主测评的程序,组织党员进行评议。党员人数较多的党支部,个人自评和党员互评可以在党小组范围内进行。党支部委员会会议或者党员大会根据评议情况和党员日常表现情况,提出评定意见。民主评议党员可以结合组织生活会一并进行。

16.落实主题党日制度。党支部每月相对固定1天开展主题党日,组织党员集中学习、过组织生活、进行民主议事和志愿服务等。时间一般不少于两个课时。主题党日开展前,党支部除完成重温入党誓词、集体诵读党章、自觉交纳党费规定动作外,应当认真研究确定主题和内容,要突出党内生活的政治性,围绕增强党性、提高素质,结合党员思想工作实际设计党日主题,确保活动实效。开展后,应当抓好议定事项的组织落实。党员大会、党小组会、党课和党组织生活会可安排在主题党日进行。

17.坚持党务公开制度。党支部要采取适当方式,对党员参加组织生活、交纳党费、承诺践诺等情况进行定期公开,对发展党员、民主评议、表彰奖励、党内帮扶、处分违纪党员、处置不合格党员等进行专项公开。

18.规范全程记实制度。规范使用和管理《党支部工作手册》,全面详实的记录党支部各项工作和活动的开展情况,并应通过视频、图片、文字等形式,全方位、全过程记录党支部班子建设、党员队伍建设、组织生活、服务群众等工作。记实材料要妥善保存,防止遗失,责任人发生变动时,要做好工作交接。

五、进一步加强党员教育管理监督

19.严把发展党员质量关。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按照《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要求,严格标准,严格程序,积极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党支部要制定和落实党员发展年度计划,定期研究党员发展工作,有重点、有措施,确保党员发展质量,按照入党积极分子人数与发展对象人数之比不低于3:1的比例做好入党积极分子培养。发展党员,原则上一年级学生慎重发展、二年级学生重点发展、三年级学生个别发展。毕业年级最后一学期,一般不办理接收预备党员的手续。认真做好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和转正。加大青年教师党员发展力度,把在教学科研骨干、留学归国优秀青年教师中发展党员作为发展工作的重点。学校每年组织开展二次发展党员工作专项检查。

20.抓实党员教育培训和服务工作。充分发挥党校或网络党校等资源,通过邀请专家进行专题辅导、举办党务知识讲座、开展党务工作经验交流、组织参观学习等方式,积极开展好集中学习培训工作。对教师党员要重点围绕立德树人、教书育人、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等方面开展培训;对学生党员要重点围绕坚定理想信念、加强党性修养、争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开展培训。组织党员每年集中学习培训时间一般不少于32学时;党支部书记和支委成员每年集中学习培训时间不少于56学时,至少参加1次集中培训。健全党员服务体系,关心爱护党员,加强对生活困难的党员特别是老党员的关怀帮扶。学校设立党内关爱基金10万元,保障增长机制,制定管理使用细则合理简化申报流程确保党内激励关怀及时有效。要始终保持党支部与师生的密切联系,以服务发展、服务师生、服务社会为根本要求,深化服务型党支部建设,增强党支部联系服务群众工作的实效。要强化教师党员的育人责任,建立健全优秀教师党员联系指导学生党支部工作机制,开展教师党支部与学生党支部共建活动。

21.规范党员组织关系管理。党员外出地点或工作单位相对固定,外出时间6个月以上的,一般应当开具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按照上级有关规定,认真做好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工作,做好转入党员的组织关系审核工作和转出党员组织关系跟踪回访工作。对无故不按规定时间转接组织关系的党员,二级党组织对其进行批评教育,或视情节轻重给予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因个人原因无正当理由超过规定时间6个月没有转接的,按照党章规定作自行脱党处理。接收组织关系的基层党组织收到党员组织关系后,应在1个月内发出回执。转出组织关系的党组织在党员组织关系未落实前,仍负有管理责任。加强在册党员组织关系管理,尤其要加强保留组织关系党员管理,按照明确责任主体、加强管理服务、多方协同配合的要求,对在校保留组织关系的党员,要指定联系责任人,完善审批手续,加强沟通联系,做好教育引导管理服务工作,防止党员“失联”。对“失联”后又取得联系的党员,各党支部要认真调查其失联原因及失联期间的表现,结合实际纳入规范管理、进行组织处置或给予纪律处分。

22.加强党员档案管理。按照党员发展工作要求,规范党员档案管理工作。教职工党员的档案材料应存入本人人事档案;学生党员的档案材料,由所在党支部收集整理,交由其上一级党组织保存。每名学生党员档案整理合格,给予一定工作量,审核工作由学生支部书记把关,确保学生党员档案材料规范齐全。对档案材料不真实、不规范、不齐全的,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23.严格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按照《鄂州职业大学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办法》,每名党员应主动按月足额交纳党费。生活困难的党员,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党支部研究,报校党委组织部批准后,可以少交或免交党费。党支部要为党员核定党费交纳数额,出具党费收缴凭证,不得垫交或扣缴党费。

24.稳妥慎重处置不合格党员。党支部结合民主评议党员、党员党性定期分析等工作,按照稳妥、慎重的要求,准确认定和处置不合格党员。处置不合格党员要严格按照中央组织部印发的《关于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的通知》(中组发〔2014〕21号)规定的程序进行,做到事实清楚、理由充分,处理恰当、手续完备。党支部对不合格党员拖延不作处置,或支部大会不能形成处置决议的,其上一级党组织应责成党支部及时作出处置。对限期改正的,支部委员要直接联系,跟踪帮教转化;对劝退和除名的,其上一级党组织要会同党支部做好思想政治工作等相关工作。

六、进一步做好师生群众工作

25.组织师生有力。积极带动师生参与学校及本单位中心任务等重要事项讨论决策,最大限度地把师生组织起来,投身学校改革发展、维护学校和谐稳定。教师党支部团结带领广大教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学生党支部积极参与班级、年级、学生组织管理工作,引领优良班风学风校风建设,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践行。

26.宣传师生有力。定期学习传达上级党组织决策部署,及时组织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教育,引领师生听党话、跟党走,把师生思想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教育引导师生在课堂教学、论坛讲座等活动中坚持正确的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巩固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注重发现树立、宣传推广师生身边典型人物、典型事迹,形成广大师生学做先进、争当先进的深厚氛围。

27.凝聚师生有力。教育引导支部党员、任课教师深入挖掘提炼各门课程中蕴含的思想政治教育元素,发挥“课程思政”育人功能。把思想价值引领贯穿支部党员、单位教师论文选题、科研立项、教学改革等工作中。把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到贯穿师生专业课实践教学、社会实践活动、创新创业教育、志愿服务等过程,增强思想引领和价值观塑造的实效性。关心了解师生思想政治状况,及时回应师生重大关切,防止各类错误思想文化侵蚀,建立健全预警机制,积极做好教育引导工作。

28.服务师生有力。坚持以支部党的建设带动所在单位团组织、工会组织建设,常态化了解师生困难诉求、倾听师生意见建议,健全困难师生关心帮扶机制,开展帮扶、慰问等活动,做好联系、服务师生工作。搭建交流平台,丰富服务载体,积极开展“我为师生办实事”实践活动,推进为师生办实事常态化制度化机制,解决师生“急”“难”“愁”“盼”,增强师生归属感获得感。落实“双报到”“双报告”制度,主动向常住地社区或联系包保社区党组织提供个人特长爱好、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利用“八小时之外”、节假日等业余时间,参与志愿服务活动或社区党组织指派的文明创建、疫情防控等工作,每年参加活动不少于五次、20小时。

七、做好工作保障

29.强化条件保障。按照教职工党员年人均不少于300元、学生党员年人均不少于150元的标准设立党建工作专项经费,列入学校经费预算,为基层党支部建设提供必要的经费支持,并建立稳定的经费保障增长机制。

30.抓好阵地建设。要为党员开展活动提供必要的场所与设备,设置党员活动室,建立多种形式的党员实践服务基地。要加强对党校、党员活动室、党员资料室、党员专题教育网站、实践基地等阵地的建设和投入,将经费纳入财务预算,不断改善条件,优化手段。加强党建信息化建设,搭建网上党员教育管理服务平台。

八、健全工作机制

31.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形成校党委统一领导,党委组织部具体负责,有关职能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二级单位党组织直接负责,党支部书记具体落实的工作机制。二级单位党组织要切实履行抓党支部建设的责任,对党员队伍状况和党员管理工作要经常进行分析研究,有针对性地提出加强和改进工作的办法措施。坚持把党支部建设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了解和研究党支部建设现状,及时制定政策和措施。完善校、院两级党员领导干部联系基层党支部制度,领导干部分别编入基层党支部,参加组织生活和支部活动。建立二级单位党组织书记与党支部书记定期谈心谈话制度,每学年至少进行1次。重视发挥辅导员、党员班主任及党员教师在学生党建工作中的作用。建立工作督查和责任追究制度,采取情况调度、定期通报、专项检查、随机抽查等方式,加强对党支部工作的督促检查。

32.完善考核评价。完善党支部工作考核办法,健全考核评价机制。每年开展党支部书记抓党建工作述职评议。对党支部建设成绩突出的,设红旗党支部、示范党支部、规范党支部等予以表彰,给予一定支部建设奖励资金;对党员日常管理存在突出问题的党支部要列入软弱涣散党组织进行整顿;及时发现、调整不称职党支部书记。对工作业绩突出、表现出色的党支部书记和班子成员,在岗位聘任、评先评优、职称晋升、奖励性绩效工资等方面,应给予充分考虑。基层党支部的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的,每一个党支部发放3600元工作津贴,原则上支部书记和其他支委按6:4比例分配;在学校干部选任中,担任一届以上的党支部书记的可等同于具有基层单位管理工作经历。

33.推动工作创新。创新党支部活动内容,积极探索党支部活动的新思路新途径新方法,着力在主题创新、载体创新、模式创新上下功夫,既体现出党支部活动区别于其他组织活动的政治性思想性严肃性,又注意增强活动的吸引力亲和力感染力,强化党支部政治功能和联系服务群众功能,充分发挥政治引领作用,切实做好从思想上政治上组织上引导教育党员和群众工作。创新党支部活动方式,积极适应新形势,充分利用互联网、微信、抖音、QQ群等新媒体,创新“互联网+”党建工作载体,以广大师生党员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党支部活动,增强党支部活动的实效。创新党支部工作载体,进一步深化新时代“双带头人”培育工程,进一步做实新时代“党旗领航”工程,扎实开展“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工作室和全国党建“样板支部”培育创建,进而创建全国党建“标杆院系”“示范高校”。加强党支部工作理论研究,设立党建研究课题,支持党支部立项研究,表彰优秀研究成果,激励和带动学校一线党务工作者积极开展党建理论研究,并将研究成果应用于基层党支部建设实践,努力提高我校党建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