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理工大学推行教学质量问责制

文章来源:鄂州职业大学责任编辑:发布时间:2006-02-24浏览次数:242

admin 来源:原创 时间:2006-2-24 15:17:00 浏览次数:

报讯(记者 徐光明 通讯员 盛晓明 陈祚启)新学期开始,江西理工大学率先在江西高校中推行教学质量问责制。目前,该校教务处已组织专门督导人员对教师中随意调课、提前下课、停课或在课堂上接听手机等有损师德师风、影响教学质量的行为进行问责。

据了解,为确保教学质量问责制的实施,该校将每年开展一次教学质量评议月活动,由学校教务部门在全校范围组织学生对任课教师的教学态度、教学水平、教学质量进行评估,对于学生反映有问题的教师,学校教学督导组将组织专门的检查督导,一经核实,学校将对其行为进行问责。

举报投诉须知

欢迎您登陆鄂州职业大学WeLink信访举报平台!鄂州职业大学WeLink信访举报平台由学校纪委办负责管理,可以直接受理纪检监察业务范围内的信访举报,由纪委办直接查办,也可以受理涉及各单位、部门的投诉,由各有关单位、部门办理,提高信访办理工作效率、改进工作。欢迎您参加学校的监督工作!

一、予以受理范围

  • 1.党组织、党员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党的纪律行为。
  • 2.监察对象不依法履职,违反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等规定,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职务犯罪行为。
  • 3.其他依照规定应当由纪检监察机关处理的违纪违法行为。
  • 4.党组织、党员对所受党纪处分或者纪律检查机关所作的其他处理不服的申诉。
  • 5.监察对象对监察机关作出的涉及本人的处理决定不服,提出的复审、复核申请。
  • 6.被调查人及其近亲属对监察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法律法规、侵害被调查人合法权益行为的申诉。
  • 7.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出的意见建议。

二、不予受理范围

  • 1.已经或者依法应当通过诉讼、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等途径解决的;
  • 2.依照有关规定,属于其他机关或者单位职责范围的;
  • 3.仅列举出违纪或者职务违法、职务犯罪行为名称但无实质内容的。

扫码进入WeLink举报平台

举报二维码

使用WeLink扫码提交投诉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