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卫处开展文明创建活动

文章来源:鄂州职业大学责任编辑:发布时间:2007-04-29浏览次数:233

admin 来源:原创 时间:2007-4-29 10:09:00 浏览次数:

4月2日上午,保卫处召开文明创建工作会,就文明创建活动进行部署,副校长饶浩洲到会并发表讲话。

此次文明创建活动分为动员学习阶段(4月1日—14日)、整改提高阶段(4月15日—21日)、制度规范阶段(4月22日—5月1日),旨在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会议精神,努力打造一支政治合格、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纪律严明的保卫工作队伍,保障学校安全、稳定、发展的和谐局面。

饶浩洲要求全体保卫人员,要认识到位,态度端正,务求实效;要精诚团结,敢于拼搏,明确职责,分工协作;要按照制度办事,增强工作活力,勇于担负责任,严格加强管理;要做好深入细致的排查工作,不断提高凝聚力、战斗力;要边学边改,边查边改,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要热爱保卫工作,严肃纪律,热情服务,努力献计献策;要加强督查力度,认真组织落实,将这项活动持续开展下去。

举报投诉须知

欢迎您登陆鄂州职业大学WeLink信访举报平台!鄂州职业大学WeLink信访举报平台由学校纪委办负责管理,可以直接受理纪检监察业务范围内的信访举报,由纪委办直接查办,也可以受理涉及各单位、部门的投诉,由各有关单位、部门办理,提高信访办理工作效率、改进工作。欢迎您参加学校的监督工作!

一、予以受理范围

  • 1.党组织、党员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党的纪律行为。
  • 2.监察对象不依法履职,违反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等规定,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职务犯罪行为。
  • 3.其他依照规定应当由纪检监察机关处理的违纪违法行为。
  • 4.党组织、党员对所受党纪处分或者纪律检查机关所作的其他处理不服的申诉。
  • 5.监察对象对监察机关作出的涉及本人的处理决定不服,提出的复审、复核申请。
  • 6.被调查人及其近亲属对监察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法律法规、侵害被调查人合法权益行为的申诉。
  • 7.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出的意见建议。

二、不予受理范围

  • 1.已经或者依法应当通过诉讼、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等途径解决的;
  • 2.依照有关规定,属于其他机关或者单位职责范围的;
  • 3.仅列举出违纪或者职务违法、职务犯罪行为名称但无实质内容的。

扫码进入WeLink举报平台

举报二维码

使用WeLink扫码提交投诉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