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目标责任管理推进三项制度建设

文章来源:鄂州职业大学责任编辑:发布时间:2008-04-08浏览次数:201

admin 来源:原创 时间:2008-4-8 16:20:00 浏览次数:

3月20日下午,校党委书记彭有轩主持召开院系主任工作会议,听取教务处关于实习实训教学管理暂行规定、就业指导中心关于学生毕业实习(顶岗实习)管理实施意见和学工处关于学生安全管理工作方案的汇报,讨论研究学生实习、学生管理和教学管理方案的制定与落实。校长田巨平出席会议并发表讲话。

会议指出,教学工作始终是学校的中心工作,必须根据高职办学模式制订人才培养目标和规格标准,按照“实际、实用和实践”的原则,加强高职教育的课程改革;充分发挥教研室和骨干教师的作用,加强教学团队和“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调整科研成果考核指标体系,鼓励教师开展教学理论研究、教学实践探索和优质教学资源开发;各教研室要规范每门课程的教学内容,并制定优秀标准教案,力争创建1门精品课程;有计划地选派青年教师到专业对口企业参与生产过程的管理和设计,到相关高校实训室参与生产和教学指导(学校可适当计算工作量);支持各院系各专业与有发展前景的企业、行业开展深层次合作,设立研发机构,建构产学研结合的人才培养新模式。

会议强调,各院系和相关部门要将学生安全稳定工作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来抓,学生管理办公室在组建完成后要迅速投入工作;要积极开展学风建设、文明寝室创建活动,加强学生心理健康教育,重点关注存有心理疾患的学生;辅导员、班主任要与实习学生保持密切联系,掌握实习生去向,并加强指导和教育;要在学生中广泛宣传学校稳定学生食堂伙食价格、提高伙食质量等方面的举措和饮食卫生知识,鼓励学生参与学生食堂管理,引导学生到学生食堂就餐。

会议特别强调,各院系和相关部门要切实加强实习学生的安全教育和管理,确保实习期间学生的安全、稳定。会议决定,学生教学实习工作归口教务处,毕业实习工作由就业指导中心负责;各院系主任为学生实习第一责任人,分管教学副主任为第二责任人,实习学生的名单、联系方式、实习去向等材料要报送教务处、就业指导中心备案;就业指导中心要开设网上平台,对外出实习学生进行动态管理;各院系要督促辅导员、班主任和实习带队教师要加强对实习点的巡查,掌握学生动态,制定防范措施。

校领导洪贞银、童长江、蒋沁蓓、胡海平,以及教务处、学工处、就业指导中心和各院系主要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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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予以受理范围

  • 1.党组织、党员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党的纪律行为。
  • 2.监察对象不依法履职,违反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等规定,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职务犯罪行为。
  • 3.其他依照规定应当由纪检监察机关处理的违纪违法行为。
  • 4.党组织、党员对所受党纪处分或者纪律检查机关所作的其他处理不服的申诉。
  • 5.监察对象对监察机关作出的涉及本人的处理决定不服,提出的复审、复核申请。
  • 6.被调查人及其近亲属对监察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法律法规、侵害被调查人合法权益行为的申诉。
  • 7.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出的意见建议。

二、不予受理范围

  • 1.已经或者依法应当通过诉讼、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等途径解决的;
  • 2.依照有关规定,属于其他机关或者单位职责范围的;
  • 3.仅列举出违纪或者职务违法、职务犯罪行为名称但无实质内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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