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五五普法检查组肯定我校普法工作

文章来源:鄂州职业大学责任编辑:发布时间:2010-06-02浏览次数:152

admin 来源:原创 时间:2010-6-2 9:23:00 浏览次数:

5月26日下午,市“五五”普法考核验收第五检查组在市人大内司委主任刘新和同志的率领下,一行五人来我校检查并指导“五五”普法工作。对我校自“五五”普法规划实施以来开展的各项工作给予了高度评价。

检查组一行认真听取了校党委副书记、副校长洪贞银的相关工作汇报,详细查阅、观看了我校“五五”普法工作的有关档案和宣传资料,并组织了60余名师生进行法律知识考试。

此次检查旨在全面落实湖北省依法治省工作领导小组的总体部署及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关于《鄂州市“五五”普法依法治理检查验收实施方案》(鄂州法治【2010】2号)的要求,迎接今年省“五五”检查验收工作。

刘新和副组长代表检查组对我校“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给予了高度评价,充分肯定了我校“五五”普法工作取得的成绩:一是制度健全,管理相当规范;二是教学相长,成绩斐然。他同时建议我校,应进一步加大学生学法、守法的力度;加大教师学法、懂法的力度;加大校园安全的督察力度,为师生创造良好的学习、工作、生活环境。

校长田巨平在反馈会上表示,我校在下一步普法工作中,将进一步理清工作思路,采取有效措施,强力推动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开展,最大程度地弥补工作中的不足之处,切实把“五五”普法工作抓好抓实,为迎接省“五五”普法检查验收打下坚实的基础。

举报投诉须知

欢迎您登陆鄂州职业大学WeLink信访举报平台!鄂州职业大学WeLink信访举报平台由学校纪委办负责管理,可以直接受理纪检监察业务范围内的信访举报,由纪委办直接查办,也可以受理涉及各单位、部门的投诉,由各有关单位、部门办理,提高信访办理工作效率、改进工作。欢迎您参加学校的监督工作!

一、予以受理范围

  • 1.党组织、党员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党的纪律行为。
  • 2.监察对象不依法履职,违反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等规定,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职务犯罪行为。
  • 3.其他依照规定应当由纪检监察机关处理的违纪违法行为。
  • 4.党组织、党员对所受党纪处分或者纪律检查机关所作的其他处理不服的申诉。
  • 5.监察对象对监察机关作出的涉及本人的处理决定不服,提出的复审、复核申请。
  • 6.被调查人及其近亲属对监察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法律法规、侵害被调查人合法权益行为的申诉。
  • 7.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出的意见建议。

二、不予受理范围

  • 1.已经或者依法应当通过诉讼、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等途径解决的;
  • 2.依照有关规定,属于其他机关或者单位职责范围的;
  • 3.仅列举出违纪或者职务违法、职务犯罪行为名称但无实质内容的。

扫码进入WeLink举报平台

举报二维码

使用WeLink扫码提交投诉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