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举行2010级新生开学典礼暨国家骨干高职院校申报成功庆典晚会

文章来源:鄂州职业大学责任编辑:发布时间:2010-09-30浏览次数:168

admin 来源:原创 时间:2010-9-30 10:22:00 浏览次数:

9月28日晚,华灯初上。我校2010级新生开学典礼暨国家骨干高职院校申报成功庆典晚会在新落成的教学楼前广场隆重举行。中国移动鄂州分公司总经理武生保,武警鄂州支队副支队长曹宏煊;校领导彭有轩、田巨平、洪贞银、饶浩洲、卫杨春、蒋沁蓓、胡海平,校党委委员尹传武、夏清山等出席典礼,6000余名师生参加了庆典活动。

典礼仪式由校党委副书记、副校长洪贞银主持,校长田巨平代表全体教职员工致辞,校党委书记彭有轩发表重要讲话。

会议对2009-2010学年度涌现出的10个 “先进单位”进行了表彰;授予田志华等26名同志“优秀教师”荣誉称号,授予涂贵军等16名同志“优秀辅导员”荣誉称号,授予江绍安等75名同志“优秀教育工作者”荣誉称号;授予建工学院09建工1班等25个班级为先进班集体,梅煌等383名学生为“三好学生”,王宇飞等177名学生为“优秀学生干部”的荣誉称号。

典礼仪式结束后,举行了盛大的迎新晚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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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予以受理范围

  • 1.党组织、党员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党的纪律行为。
  • 2.监察对象不依法履职,违反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等规定,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职务犯罪行为。
  • 3.其他依照规定应当由纪检监察机关处理的违纪违法行为。
  • 4.党组织、党员对所受党纪处分或者纪律检查机关所作的其他处理不服的申诉。
  • 5.监察对象对监察机关作出的涉及本人的处理决定不服,提出的复审、复核申请。
  • 6.被调查人及其近亲属对监察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法律法规、侵害被调查人合法权益行为的申诉。
  • 7.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出的意见建议。

二、不予受理范围

  • 1.已经或者依法应当通过诉讼、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等途径解决的;
  • 2.依照有关规定,属于其他机关或者单位职责范围的;
  • 3.仅列举出违纪或者职务违法、职务犯罪行为名称但无实质内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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