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召开2011年综治信访维稳工作会议

文章来源:鄂州职业大学责任编辑:发布时间:2011-03-31浏览次数:150

admin 来源:原创 时间:2011-3-31 10:01:00 浏览次数:

校园稳定 重于泰山

我校召开2011年综治信访维稳工作会议

3月28日,我校2011年综治信访维稳工作会议在学术报告厅一楼召开,全体校领导及各处室、院系党政负责人参加了本次会议。

今年是建党90周年、辛亥革命100周年、十二五的开篇之年,也是我校骨干高职院校建设的第一年。会上,党委副书记、副校长洪贞银指出,学校的改革发展是建立在“安全稳定”的基础之上的,我们必须加强校园稳定工作,把校园稳定放到各项工作的第一位。

对于如何做好学校的安全稳定工作,洪贞银从交通安全、心理健康、思想意识防范等方面指出了方向,并要求学校从网络、报刊、广播等方面加强校园安全的宣传,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学生教师、辅导员应该做学生思想的防护墙,不光要保护学生的人身安全,更要保证学生的思想免受邪教、反动思想的毒害。

为了强化责任意识,把学校的稳定工作落实到位,会上,田校长与各处室、院系负责人签订了综治维稳工作责任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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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予以受理范围

  • 1.党组织、党员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党的纪律行为。
  • 2.监察对象不依法履职,违反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等规定,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职务犯罪行为。
  • 3.其他依照规定应当由纪检监察机关处理的违纪违法行为。
  • 4.党组织、党员对所受党纪处分或者纪律检查机关所作的其他处理不服的申诉。
  • 5.监察对象对监察机关作出的涉及本人的处理决定不服,提出的复审、复核申请。
  • 6.被调查人及其近亲属对监察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法律法规、侵害被调查人合法权益行为的申诉。
  • 7.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出的意见建议。

二、不予受理范围

  • 1.已经或者依法应当通过诉讼、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等途径解决的;
  • 2.依照有关规定,属于其他机关或者单位职责范围的;
  • 3.仅列举出违纪或者职务违法、职务犯罪行为名称但无实质内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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