着力青年教师培养夯实骨干建设基础

文章来源:鄂州职业大学责任编辑:发布时间:2011-04-19浏览次数:156

admin 来源:原创 时间:2011-4-19 9:42:00 浏览次数:

着力青年教师培养 夯实骨干建设基础

我校2011年第一期青年教师培训班开班

为适应骨干高职建设的目标要求,提高青年教师教学水平和能力,4月9日,我校2011年第一期青年教师培训班开班。全体校领导出席了开班仪式,仪式由副校长饶浩洲主持。

校党委副书记、副校长洪贞银在仪式上指出,针对青年教师的培训,是当前高等教育发展的现实要求,也是骨干高职院校建设的必然需要,全体参训教师要珍惜这次培训机会,努力提升自身素质,提高教学水平和教学能力。

校长田巨平在仪式上强调,青年教师的培养是我校内涵建设的主要内容,是骨干高职院校建设的必然要求,有一支高水平的青年教师队伍的鄂州职业大学的明天会更美好。

校党委委员、人事处处长尹传武就培训内容和培训目标作了具体说明,学校将针对此次培训将组成评审组,对每一位参训教师进行评议,合格者发合格证书。

这次培训有主要内容涉及课堂教学、媒体应用,专业课程开发经验交流,以及高等教育理论等多方面内容。培训至五月二十八日结束。

举报投诉须知

欢迎您登陆鄂州职业大学WeLink信访举报平台!鄂州职业大学WeLink信访举报平台由学校纪委办负责管理,可以直接受理纪检监察业务范围内的信访举报,由纪委办直接查办,也可以受理涉及各单位、部门的投诉,由各有关单位、部门办理,提高信访办理工作效率、改进工作。欢迎您参加学校的监督工作!

一、予以受理范围

  • 1.党组织、党员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党的纪律行为。
  • 2.监察对象不依法履职,违反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等规定,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职务犯罪行为。
  • 3.其他依照规定应当由纪检监察机关处理的违纪违法行为。
  • 4.党组织、党员对所受党纪处分或者纪律检查机关所作的其他处理不服的申诉。
  • 5.监察对象对监察机关作出的涉及本人的处理决定不服,提出的复审、复核申请。
  • 6.被调查人及其近亲属对监察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法律法规、侵害被调查人合法权益行为的申诉。
  • 7.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出的意见建议。

二、不予受理范围

  • 1.已经或者依法应当通过诉讼、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等途径解决的;
  • 2.依照有关规定,属于其他机关或者单位职责范围的;
  • 3.仅列举出违纪或者职务违法、职务犯罪行为名称但无实质内容的。

扫码进入WeLink举报平台

举报二维码

使用WeLink扫码提交投诉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