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动荆楚母校捐款助李希敏治疗

文章来源:鄂州职业大学责任编辑:发布时间:2011-07-04浏览次数:159

admin 来源:原创 时间:2011-7-4 9:13:00 浏览次数:

情动荆楚 母校捐款助李希敏治疗

时间:2011年6月30日 来源:《楚天金报》第22版

前日,本报刊发扎根基层支教的石首女孩李希敏身染绝症,愿意身后无偿捐出有用器官的报道后,引起社会各界关注。李希敏母校鄂州职业大学负责人表示,立即组织捐款帮助其治疗。至昨日,首批捐款已达33310元。

前日上午,鄂州职业大学校长田巨平主持召开了专题会议,决定当日下午先组织李希敏原就读的建工学院在校师生捐款;同时,校党委办公室和学工处联合发文,要求全校各院系、处室干部职工和在校学生自愿捐款,并在一周内将捐款送到石首李希敏家中。

前日,李希敏获知此情况后泣不成声,连声道谢。

记者前日在网上还看到不少网友留言,如鄂州吧洋澜花草说:“作为校友、真心希望这位学姐可以康复。”网友荣儿则称:“希望奇迹出现!”腾讯武汉网友蓝色妖姬表示:“努力与病魔作斗争,我们都在李希敏的身边,期待她康复!”(特约记者王斌华)

后记:30日下午,我校已派专人前往石首李希敏的家中,经过近五个小时的车程,将首批凝聚着母校全体师生爱与希望的捐款交到她的家人手里,并带去了全校师生的问候。

目前,学校为李希敏同学捐款仍在进行中。

扎根基层支教不幸身染绝症,她表示身后——

“把有用器官捐给有需要的人!”

时间:2011年6月使用帮助28日 来源:《楚天金报》第21版

去年大学毕业时,李希敏选择扎根基层当了一名支教生。不料今年3月被查出身患绝症。昨日,记者联系身在石首的李希敏,生命垂危的她却说:“若有一天我走了,请把我的有用器官无偿捐给有需要的人吧!”

今年22岁的李希敏家住荆州石首市笔架山办事处易家铺村。去年6月,从鄂州职业大学毕业后,她通过招考如愿返乡,担任了一名服务基层的支教生。

不久,李希敏感到身体出现不适,时常面色苍白,忽冷忽热,不时呕吐。今年3月,她被迫搁下手中的工作来汉检查,结果被确诊为患上一种绝症。

为挽救李希敏,父母拿出的多年积蓄加上东拼西凑借来的钱很快花完,看着家人做的一切,懂事的她办理了出院手续,回家靠药物治疗维持。她说,家里靠母亲种着几亩地,父亲在外打工每月也只能挣一千多元钱,生活十分困难。

据其同学介绍,大学时,李希敏成绩优异,先后被评为校级优秀学生干部,校级三好学生,并且加入了中国共产党。

谈及其愿无偿把有用器官捐给有需要的人一事,李希敏说:“如果我的离去还能给在世的人带来帮助,这将是一件很有意义的事!”(记者林永俊实习生魏艳荣、曾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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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予以受理范围

  • 1.党组织、党员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党的纪律行为。
  • 2.监察对象不依法履职,违反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等规定,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职务犯罪行为。
  • 3.其他依照规定应当由纪检监察机关处理的违纪违法行为。
  • 4.党组织、党员对所受党纪处分或者纪律检查机关所作的其他处理不服的申诉。
  • 5.监察对象对监察机关作出的涉及本人的处理决定不服,提出的复审、复核申请。
  • 6.被调查人及其近亲属对监察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法律法规、侵害被调查人合法权益行为的申诉。
  • 7.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出的意见建议。

二、不予受理范围

  • 1.已经或者依法应当通过诉讼、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等途径解决的;
  • 2.依照有关规定,属于其他机关或者单位职责范围的;
  • 3.仅列举出违纪或者职务违法、职务犯罪行为名称但无实质内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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