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州市旅游培训中心在我校挂牌

文章来源:鄂州职业大学责任编辑:发布时间:2012-10-12浏览次数:128

宣葶 来源:宣传部 时间:2012-10-12 15:14:00 浏览次数:

资源共享,合作共赢

鄂州市旅游培训中心在我校挂牌

10月11日,“鄂州市旅游培训中心”在我校挂牌成立,今后,全市范围内的旅游从业人员教育培训工作等都将移师我校定点展开。校长孔国庆、副校长饶浩洲,市旅游局副局长蔡清华等出席揭牌仪式。

“鄂州市旅游培训中心”是在鄂州市旅游局的指导下,由我校管理学院具体管理,主要负责全市旅游行业及相关人员的培训工作,涉及职业教育、岗前培训、岗位培训、资格认证和考试培训等内容,以提高旅游从业人员整体素质、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

鄂州市旅游培训中心的成立,充分发挥了院校与地方旅游产业的合作优势,不仅为我市专业旅游人才的培养、培训提供了主源地,也为我校发展高职旅游教育提供了实践基地,同时,有助于我校进一步服务鄂州地方行业和社会经济的发展。

据悉,我校管理学院主办的鄂州市2011-2012年度全国导游从业资格考试培训,参训者的通过率为65.6%,比全国30%的平均通过率高出35.6个百分点,赢得了良好的社会反响。

举报投诉须知

欢迎您登陆鄂州职业大学WeLink信访举报平台!鄂州职业大学WeLink信访举报平台由学校纪委办负责管理,可以直接受理纪检监察业务范围内的信访举报,由纪委办直接查办,也可以受理涉及各单位、部门的投诉,由各有关单位、部门办理,提高信访办理工作效率、改进工作。欢迎您参加学校的监督工作!

一、予以受理范围

  • 1.党组织、党员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党的纪律行为。
  • 2.监察对象不依法履职,违反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等规定,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职务犯罪行为。
  • 3.其他依照规定应当由纪检监察机关处理的违纪违法行为。
  • 4.党组织、党员对所受党纪处分或者纪律检查机关所作的其他处理不服的申诉。
  • 5.监察对象对监察机关作出的涉及本人的处理决定不服,提出的复审、复核申请。
  • 6.被调查人及其近亲属对监察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法律法规、侵害被调查人合法权益行为的申诉。
  • 7.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出的意见建议。

二、不予受理范围

  • 1.已经或者依法应当通过诉讼、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等途径解决的;
  • 2.依照有关规定,属于其他机关或者单位职责范围的;
  • 3.仅列举出违纪或者职务违法、职务犯罪行为名称但无实质内容的。

扫码进入WeLink举报平台

举报二维码

使用WeLink扫码提交投诉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