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辅导员第二期培训班开班

文章来源:鄂州职业大学责任编辑:发布时间:2012-10-19浏览次数:121

来源:宣传部 时间:2012-10-19 14:56:00 浏览次数:

我校辅导员第二期培训班开班

邀请心理学专家梁宇颂作心理健康讲座

10月17日,我校2012年辅导员第二期培训班在学术报告厅开班,专门邀请湖北省大学生心理危机干预专家,湖北省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研究会理事、心理辅导专家,武汉理工大学副教授梁宇颂为全体辅导员作开班讲座,副校长饶浩洲主持开班仪式,部分学生心理委员及2012级新生代表聆听了此次讲座。

梁宇颂老师以“大学生心理健康”为题,列举了大学生易出现的心理危机问题、现象及危害,向大家普及心理健康知识,诠释心理健康的重要性,并就如何准确发现有心理危机的学生并进行有效帮助进行了着重讲解。她建议辅导员加强班级心理建设,多开展心理健康主题的班级活动,将心理建设和趣味相结合,营造互助互爱的良好班级氛围,帮助学生降低孤独感,增强归属感。

讲座中,梁教授运用了大量鲜活的事例,语言幽默轻松,道理深入浅出,现场气氛热烈。同学们听了后,感觉在增长知识的同时也对自身心理健康问题更加关注,并学会用积极的心态和方式去看待和应对自身和他人的心理健康状况。

举报投诉须知

欢迎您登陆鄂州职业大学WeLink信访举报平台!鄂州职业大学WeLink信访举报平台由学校纪委办负责管理,可以直接受理纪检监察业务范围内的信访举报,由纪委办直接查办,也可以受理涉及各单位、部门的投诉,由各有关单位、部门办理,提高信访办理工作效率、改进工作。欢迎您参加学校的监督工作!

一、予以受理范围

  • 1.党组织、党员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党的纪律行为。
  • 2.监察对象不依法履职,违反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等规定,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职务犯罪行为。
  • 3.其他依照规定应当由纪检监察机关处理的违纪违法行为。
  • 4.党组织、党员对所受党纪处分或者纪律检查机关所作的其他处理不服的申诉。
  • 5.监察对象对监察机关作出的涉及本人的处理决定不服,提出的复审、复核申请。
  • 6.被调查人及其近亲属对监察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法律法规、侵害被调查人合法权益行为的申诉。
  • 7.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出的意见建议。

二、不予受理范围

  • 1.已经或者依法应当通过诉讼、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等途径解决的;
  • 2.依照有关规定,属于其他机关或者单位职责范围的;
  • 3.仅列举出违纪或者职务违法、职务犯罪行为名称但无实质内容的。

扫码进入WeLink举报平台

举报二维码

使用WeLink扫码提交投诉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