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践行“十八大”精神 “三亮”活动展风采

文章来源:鄂州职业大学责任编辑:发布时间:2012-12-18浏览次数:115

来源:医学院 时间:2012-12-18 16:35:00 浏览次数:

为深入学习贯彻十八大精神,医学院党总支以“总支创先进、岗位争先锋、党员争优秀”为目标,组织开展了党员“亮身份、亮承诺、亮形象”的活动。总支在党员活动室和学院的大厅内将党员的照片、岗位和公开承诺情况在宣传栏内公示,接受群众的监督。“三亮”活动的开展全面提升了医学院党组织和党员的良好形象,增强了学院为师生服务的意识,切实把党员的先进性要求公开化、岗位化、形象化,充分发挥了广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激励广大党员群众为提升学校办学品质做出更大贡献。 医学院党员“三亮”活动,把党员的身份“亮”了出来,使党员的作用“强”了起来,将党员的形象“树”了起来,全院党员用实际行动响亮地喊出:“从我做起、向我看齐、对我监督”口号。如今,“我是党员、我亮牌”已成为医学院全体党员的自觉行为。

举报投诉须知

欢迎您登陆鄂州职业大学WeLink信访举报平台!鄂州职业大学WeLink信访举报平台由学校纪委办负责管理,可以直接受理纪检监察业务范围内的信访举报,由纪委办直接查办,也可以受理涉及各单位、部门的投诉,由各有关单位、部门办理,提高信访办理工作效率、改进工作。欢迎您参加学校的监督工作!

一、予以受理范围

  • 1.党组织、党员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党的纪律行为。
  • 2.监察对象不依法履职,违反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等规定,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职务犯罪行为。
  • 3.其他依照规定应当由纪检监察机关处理的违纪违法行为。
  • 4.党组织、党员对所受党纪处分或者纪律检查机关所作的其他处理不服的申诉。
  • 5.监察对象对监察机关作出的涉及本人的处理决定不服,提出的复审、复核申请。
  • 6.被调查人及其近亲属对监察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法律法规、侵害被调查人合法权益行为的申诉。
  • 7.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出的意见建议。

二、不予受理范围

  • 1.已经或者依法应当通过诉讼、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等途径解决的;
  • 2.依照有关规定,属于其他机关或者单位职责范围的;
  • 3.仅列举出违纪或者职务违法、职务犯罪行为名称但无实质内容的。

扫码进入WeLink举报平台

举报二维码

使用WeLink扫码提交投诉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