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年学子举行系列活动纪念“一二· 九”爱国运动

文章来源:鄂州职业大学责任编辑:发布时间:2013-12-13浏览次数:116

来源:新闻中心 时间:2013-12-13 15:03:00 浏览次数:

本网讯(记者韩梦 陈敏)12月8号,我校学子在求真楼广场举行升旗宣誓、主题展板评比、美化校园等系列活动纪念“一二·九爱国运动”。

活动伊始,各个院系的学生代表扛着院(系)旗,抬着精心绘制的以“一二·九爱国运动”为主题的展板,顺次步入会场。全场学生伴随着庄严肃穆的国歌和冉冉升起的五星红旗,进行了庄严宣誓,“铭记历史,热爱祖国;勇于拼搏,积极创新;服务同学,厚得自胜,乐学道成;理性爱国,文明修身”。

活动现场,同学们纷纷在“一二·九爱国运动”横幅上的签名留念,观看各院系制作的个性鲜明、风格多样主题展板,聆听了展板创作者对展板内容、创作思路及表现手法的讲解。与此同时,全体13级学生以院系为单位,加入到了“美化校园”活动中,纷纷拿起清洁工具,给校园各处做了个大清洁。

在主题展板的评选中,医学院获一等奖,机械工程学院与商学院获得二等奖,建筑工程学院、艺术与传媒学院和管理学院获得三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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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予以受理范围

  • 1.党组织、党员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党的纪律行为。
  • 2.监察对象不依法履职,违反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等规定,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职务犯罪行为。
  • 3.其他依照规定应当由纪检监察机关处理的违纪违法行为。
  • 4.党组织、党员对所受党纪处分或者纪律检查机关所作的其他处理不服的申诉。
  • 5.监察对象对监察机关作出的涉及本人的处理决定不服,提出的复审、复核申请。
  • 6.被调查人及其近亲属对监察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法律法规、侵害被调查人合法权益行为的申诉。
  • 7.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出的意见建议。

二、不予受理范围

  • 1.已经或者依法应当通过诉讼、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等途径解决的;
  • 2.依照有关规定,属于其他机关或者单位职责范围的;
  • 3.仅列举出违纪或者职务违法、职务犯罪行为名称但无实质内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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