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举行第三场专题报告会

文章来源:鄂州职业大学责任编辑:发布时间:2014-03-17浏览次数:116

xcb 来源:xwzx 时间:2014-3-17 8:40:00 浏览次数:

本网讯(学生记者孙志娇明欢欢 杨晓玲)3月15日上午,社科部余启利副教授在图书馆二楼学术报告厅作了一场题为“一心为了老百姓苦乐酸甜,谈谈群众工作求真务实”的讲座,这也是我校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举行的第三场专题辅导报告会。

余启利副教授就“什么是求真务实的为人民服务”、“为什么要做到求真务实”、“如何做到求真务实”三个方面展开,以雷锋事迹、郭明义先生为例,阐述广大党员要树立求真务实的优良作风,在落实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拉近党和人民群众的关系,为老百姓做实事。他呼吁,全校党员要在日常工作中努力提高教学质量和教学水平,为学校建设“国家骨干高职院校”贡献力量。

校领导杨植涛、洪贞银、童长江、饶浩洲、卫杨春、胡海平及全校党员教师300余人聆听了讲座。

举报投诉须知

欢迎您登陆鄂州职业大学WeLink信访举报平台!鄂州职业大学WeLink信访举报平台由学校纪委办负责管理,可以直接受理纪检监察业务范围内的信访举报,由纪委办直接查办,也可以受理涉及各单位、部门的投诉,由各有关单位、部门办理,提高信访办理工作效率、改进工作。欢迎您参加学校的监督工作!

一、予以受理范围

  • 1.党组织、党员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党的纪律行为。
  • 2.监察对象不依法履职,违反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等规定,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职务犯罪行为。
  • 3.其他依照规定应当由纪检监察机关处理的违纪违法行为。
  • 4.党组织、党员对所受党纪处分或者纪律检查机关所作的其他处理不服的申诉。
  • 5.监察对象对监察机关作出的涉及本人的处理决定不服,提出的复审、复核申请。
  • 6.被调查人及其近亲属对监察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法律法规、侵害被调查人合法权益行为的申诉。
  • 7.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出的意见建议。

二、不予受理范围

  • 1.已经或者依法应当通过诉讼、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等途径解决的;
  • 2.依照有关规定,属于其他机关或者单位职责范围的;
  • 3.仅列举出违纪或者职务违法、职务犯罪行为名称但无实质内容的。

扫码进入WeLink举报平台

举报二维码

使用WeLink扫码提交投诉举报